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教育廣場
科技長廊
軍事縱橫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申請中國名牌産品必須具備10個條件

    今後,凡申請中國名牌産品稱號的産品,必須具備10個條件。這是日前發佈實施的《中國名牌産品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的。

    這10個條件包括,産品生産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産業政策的規定;産品實物品質在同類産品中處於國內領先地位,並達到國際先進水準;市場佔有率、出口創匯率、品牌知名度居國內同類産品前列;年銷售額、工業成本費用利潤率、總資産貢獻率居本行業前列;企業具有先進可靠的生産技術條件和技術裝備,技術創新、産品開發能力居行業前列;産品按照具有國際先進水準的標準組織生産,企業具有完善的計量檢測體系和計量保證能力,企業品質管理體系健全並有效運作;企業具有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顧客滿意程度高;産品品質長期穩定,産品在全國省級以上品質技術監督部門最近組織的監督檢查中連續三次以上均為合格;近三年出口商品檢驗合格,未出現重大品質責任事故;産品在國內生産或者進口原材料組裝,國産化率達到80%以上。

    新華社 2001年7月05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