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告對進口丁苯橡膠反傾銷調查的最終裁定

2003年9月9日,商務部發佈2003年第49號公告,公佈對原産于俄羅斯、南韓和日本的進口初級形狀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充油丁苯橡膠、其他未列名初級形狀丁苯橡膠及羧基丁苯橡膠的終裁決定,以及對該被調查産品徵收反傾銷稅的決定。

應國內産業申請,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于2002年3月19日對原産于俄羅斯、南韓和日本的進口初級形狀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充油丁苯橡膠、其他未列名初級形狀丁苯橡膠及羧基丁苯橡膠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在本案調查期間內,經全國人大十屆一次會議批准,由商務部承擔反傾銷調查職能。商務部于2003年4月16日發佈初裁公告決定採取臨時反傾銷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和調查結果,商務部現作出終裁決定,即被調查産品存在傾銷,被調查産品對國內産業造成實質損害,同時被調查産品傾銷與國內産業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根據商務部公告,進口經營者自2003年9月9日起,進口原産于俄羅斯、南韓和日本的初級形狀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充油丁苯橡膠、其他未列名初級形狀丁苯橡膠及羧基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包括為便於運輸,對初級形狀進行壓縮、擠壓等簡單成形處理),應依據終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反傾銷稅率(0%——38%不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該産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稅則號中列為:初級形狀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膠 40021911;初級形狀充油丁苯橡膠 40021912;其他未列名初級形狀丁苯橡膠及羧基丁苯橡膠 40021919,該反傾銷稅實施期限自2003年9月9日起5年。

商務部網站 200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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