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退耕還林工程將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

我國退耕還林工程今後將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對承包單位在工程品質、建設工期和資金使用等方面全面實施監督管理。

國家林業局近日出臺的《退耕還林工程建設監理規定》要求,退耕還林工程建設監理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承擔,建設單位一般通過招投標方式擇優選定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根據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的服務內容、服務期限、規模、施工難度、現場條件等因素確定監理組織。該組織由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稱的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組成。監理組織必須進駐工程實施地點,不得轉讓、分包監理任務。

規定明確要求,工程建設監理一般應按下列程式進行:編制工程建設監理規劃;按工程建設進度、分專業編制工程建設監理細則;按照建設監理細則進行建設監理;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簽署工程建設監理意見;建設監理業務完成後,監理單位應向建設單位移交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監理期限一般包括前期準備、種苗組織、項目施工、檢查驗收和政策兌現。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工程進度控制、工程品質控制和投資控制,依據是國家有關退耕還林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國家批准的年度計劃和省級年度實施方案。

規定還要求,在施工過程中,監理人員應對施工過程進行巡視檢查,對重要工序和關鍵部位,應採取旁站方式進行監理。當發現種子、苗木品質不合格、施工操作不規範等問題,應及時指令承包單位採取措施進行處理,必要時指令承包單位進行停工整改。同時,監理單位應及時了解和掌握建設單位資金下撥情況和糧款補助兌現情況,監督承包單位種苗和造林補助費等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出整改建議。

新華網 2003年8月20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