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上海免征農業稅 為農民直接減負1.43億元

從今年起,上海將對農民實行農業稅免征政策,這是中國地方政府首次免征農業稅,預計政策實行後上海農民將直接減輕負擔1.43億元,

  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焦揚12日發佈了上述消息。焦揚介紹説,這是上海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精神,進一步加大農村稅費改革力度的具體舉措。焦揚説,在實施農業稅免征政策的同時,上海市政府還將對一些財力相對困難、農業比重又比較大的區縣進行財政補助,以保障其財力不受影響,從而保證把為農民減負的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上海的農村稅費改革始於去年3月1日,改革始終按照“減負、規範、穩定”的原則,堅持體現農民減負這個主題,明確“減費不增稅”的政策。2001年上海農民的稅費負擔為4.25億元;稅費改革後,2002年農民的稅費負擔減為1.43億元。

  最早試行於安徽省的農村稅費制度改革,被中國的農業專家稱為中國農村繼土地革命、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之後的第三次土地改革。其核心內容是清理農民的各種不合理費用,減輕農民負擔。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韓俊説,中國將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和現代稅制的要求,逐步統一城鄉稅制,以稅惠農。韓俊説:“與其他産業和社會階層承擔的稅負相比,對農民按土地常年總産量徵收8.4%的農業稅,稅率偏高。農業稅並沒有起徵點和免征額,在稅收制度上對農民明顯不公。”從2000年起安徽率先在全省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到2002年試點範圍擴大到中國20個省份,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改革試點工作進展順利,取得了明顯成效。2003年5月,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全面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據了解,結合農村稅費改革,上海市還部署了村級組織的精簡工作,到去年年底,全市的行政村已從2693個減少到2001個,減幅為25.7%。

    新華網  200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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