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7項政策擴大高校畢業生就業空間

    為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遼寧省政府日前專門下發《關於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若干政策的通知》,制定出臺7項相關政策全力促進畢業生就業。

    遼寧省今年有高等學校畢業生10.8萬人,比去年增加3.1萬人,增幅40%多。為此,在人事管理政策方面,省政府明確對主動到遼西北地區和貧困縣的鄉(鎮)、村工作並紮根上述地區的畢業生取消見習期,可提前定級。對於到縣以下事業單位工作的,可參照農林一線工作人員享受上浮工資檔次的政策;對畢業離校時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本人要求人事檔案保留在學校的,學校要按規定免費保管兩年。

    遼寧省政府還要求在戶籍管理政策上,取消對接受高校畢業生的落戶限制,取消對高校畢業生實行的戶口落戶指標限制,變審批制為準入制,對志願到遼西北地區和貧困縣的鄉(鎮)一級教育、衛生、農技、扶貧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單位服務的志願者實行來去自由的政策;對紮根上述地區的,戶口可遷到工作地區,也可落在生源地的地市級城市。

    在收費減免政策方面,除定向、委培、地區聯辦和享受系統內補貼的畢業生外,對其他高校畢業生取消城市增容費、出省費、出系統費、上崗抵押金等收費項目;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享受《關於貫徹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和再就業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文件規定的所有收費優惠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私營經濟;鼓勵和支援高校畢業生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並實行一定的減免收費。

    各級政府設立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擔保基金也要用於為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興辦企業申請小額貸款提供擔保。畢業生小額擔保貸款由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共擔風險。對於主動到遼西北和其他地區貧困縣鄉(鎮)、村基層工作的畢業生,實行減免助學貸款的鼓勵政策。

    從今年起,遼寧省的各級黨政機關錄用國家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應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對於到遼西北地區創業、就業後志願服務的高校畢業生,在地市級工作滿5年、縣級工作滿3年,報考國家公務員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對在鄉村工作滿3年的,參加公務員統一考試時加5分;滿3年並表現優秀的,可通過特殊考試的方式進入縣(區)、鄉(鎮)公務員隊伍。

    在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方面,凡回生源地半年以上仍未就業的畢業生,可持主管部門證明到戶籍所在市或縣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相關勞動保障機構應免費為其提供就業服務。對因患病等原因6個月內無法工作並確無生活來源的,可持學校證明由各地民政部門參照當地城鎮低保政策標準,給予臨時救助。(記者 范春生)

    新華網 2003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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