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榮融:中央企業老總明年起要“年年備考”

    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李榮融説,國資委準備明年在所有中央出資企業建立業績考核制度,以業績合同的方式考核年度國有資産經營業績,以資産經營責任制的方式考核任期國有資産經營業績。考核的重點是看主業利潤的大小。

    在10日召開的196戶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會議上,李榮融説,對企業經營者缺乏有效的激勵和約束仍然是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急需解決的問題。多數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收入與企業的規模和經營業績脫節,水準偏低;而一些企業經營者自己決定分配方式,經營者收入分配實際處於失控狀態。經營者的薪酬應由出資人決定,通過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是出資人的重要職責。

    他説,考核的指標不在於多,而在於準。指標體系要簡單、明確,突出反映國有資産運營的績效和品質,以降低考核成本,提高監管效率。考核的重點要放在主業上,要看主業利潤的大小,在考核目標體系中加強主營業務的權重,通過“考主業不考輔業”來促進中央企業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強主業上。他建議一個企業的主業不要超過三個。

    同時,要把業績考核制度和獎懲制度緊密結合,業績考核合同明確後考核期不再變化,年度或任期結束進行獎懲兌現。對完成任務、業績優秀的經營管理者要給予與其貢獻相對稱的報酬和獎勵,完不成任務者要降低收入,連續完不成的要調整企業負責人。綜合運用年薪制、持有股權和股票期權等薪酬方式,把短期激勵與中長期激勵結合起來。

    從統計數據看,2002年196戶中央企業成本費用控制好于全國水準,但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及財務費用增較快,都明顯高於銷售收入和主營業務成本的增幅,管理費也同比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李榮融説,今後對中央企業考核指標,既要考核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也要考核資産運營的品質;既要考核企業的利潤指標,更要考核企業的成本指標。

     新華網 200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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