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總局:機場建設費仍然收取 尚無調整打算

    近一時期機場建設費將取消的傳聞在社會上廣為流傳。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有關負責人7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強調,目前沒有調整機場建設費的打算,現行的機場建設費仍然收取。

    這位負責人指出,機場建設費是經國務院批准徵收的政府性基金,50%由中央集中調控使用,50%留機場使用。這筆資金主要用於民航機場、安全和空管設施的建設,為改變我國民航基礎設施嚴重落後的狀況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民航基礎設施的改善,又保證了飛行安全,旅客是最終受益者。

    這位負責人説,徵收機場費(稅)是國際上普遍採用的籌集民航建設資金的有效形式。美國、英國、日本、巴西、加拿大等多數國家都向旅客同時徵收進港、出境費(稅),徵收標準高於我國幹線機場的建設費標準。如:美國國際旅客為12.4美元,折合人民幣103元;加拿大為15加元,折合人民幣75元;巴西國際旅客為18美元,折合人民幣149元,國內旅客為6美元,折合人民幣50元。

    今年上半年,非典疫情對我國民航業造成巨大衝擊,航空公司和機場經濟效益嚴重下滑。國家有關部門決定從今年5月份開始,暫停向航空公司徵收民航基金。記者了解到,當時,有關部門對是否階段性免征機場建設費問題曾進行了研究。經反覆權衡利弊,最終放棄了有關設想。(林紅梅)

    新華網 200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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