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食用農産品品質安全法規頒布

    消滅“餐桌污染”關係到千家萬戶群眾身體健康。福州市今天頒布《食用農産品品質安全管理辦法》,標誌著治理“餐桌污染”進入依法管理新階段。

    福州市副市長吳依殿在新聞發佈會上説,福建省府早在二00一年就提出在全省範圍內基本消滅主要食品的“餐桌污染”。福州市採取了禁止使用瘦肉精添加劑、打擊私宰生豬、建設無公害蔬菜基地等措施。但由於工業化進程的加速,導致水源和耕地等農業生態環境的污染及農産品生産過程中超劑量使用農藥、在畜禽養殖和加工中使用違禁抗生素及添加劑等問題還相當嚴重。

    吳依殿指出,實現農産品品質安全必須建立一套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品質監督管理體系。但現有法律法規尚無法全面覆蓋農産品生産、加工、流通、銷售全過程,造成管理責任不夠明確,執法依據不充分。福州市今天的頒布《食用農産品品質安全管理辦法》具有地方特色,操作性較強,將積極促進現有農産品品質安全管理存在問題的有效解決。

    據悉,此法已經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將於今年九月一日起正式實施。(記者黃鴻斌)

    中新社 2003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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