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交通部國家安監局通知要求加強公路沿線地災防治

    日前,國土資源部、交通部、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公路沿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公路安全,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

    通知要求,每年汛期前,各省(區、市)交通和國土資源部門共同組織有關單位,編制年度公路沿線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交通部門組織實施,國土資源和交通部門對預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交通部門要在每年汛期前組織有關單位對公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排查,發現險情,及時採取防範措施,做好監測和預警預報工作,並在隱患路段設立醒目的警戒牌,提示過往車輛、行人。

    通知指出,各級交通和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要堅決貫徹實施《安全生産法》,督促公路施工企業落實安全措施,監督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安全生産的有關規定,尤其是在選擇臨時辦公、居住地時,要特別注意避開易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高陡邊坡、不穩定斜坡和溝口低窪處以及岩溶或洞穴塌陷發育地區,以避免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財産損失。對於公路建設形成的高陡邊坡和不穩定斜坡,各級交通部門要責成建設或項目法人單位及時治理,確保治理工程和公路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兩側岩石破碎,易於發生石塊崩落的路段,應及時封閉坡面,並設置牢固的坡面防護系統,確保安全。

    通知強調,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督促建設單位在公路工程可行性論證階段或初設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建設、設計單位必須按照評估報告提出的防治建議,在地質災害詳細勘察的基礎上,制定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省級交通部門,並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備案。沒有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交通部門不得批准施工;防治方案不落實的,工程不予驗收。

    通知還要求,各級交通、國土資源部門近期要聯合對轄區內正在施工的公路工程進行檢查,做好查險、排險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交通部將會同國土資源部和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對各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國土資源部網站 2003年6月6日


國土資源部建立汛期地災防治應急指揮系統
廣東出臺地質災害防災預案 今年有42處地災危險點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