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群體性發熱疫情控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近來,一些地區相繼發生因流感等疾病引起群體性發熱疫情。因其發熱症狀相似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下稱非典),在一定範圍內引起了群眾的恐慌。為了規範各地對此類疫情的報告與處理,及時與非典疫情進行鑒別,同時加強對流感、麻疹等易引起群體性發熱疾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強疾病監測工作。根據本地區歷年傳染病流行的特點規律,科學預測傳染病的流行趨勢,並及時向政府報告,向社會發佈疫情和預防控制資訊。

    二、做好鑒別診斷工作。目前,全國非典防治工作形勢仍然嚴峻,同時又是一些呼吸道傳染病的高發季節。當疫情發生時,疾病預防控制部門要和醫療機構加強合作,根據發熱病人的接觸史、免疫接種史、臨床症狀、體徵和血清學檢查結果等,做好非典與其他傳染病包括流感、麻疹等具有相似症狀傳染病的鑒別診斷工作,並依據不同疾病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防治工作。

    三、加強重點傳染病的病原學診斷與監測工作。各地要在常規傳染病監測的基礎上,重點做好對暴發疫情標本的採集以及病原學檢測與診斷。根據當地傳染病的流行規律,做好相關診斷試劑的儲備以及快速診斷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在流感監測工作中要重點做好對流感病毒毒株的分離及抗原變異情況監測,尤其是甲3型流感毒株。

    四、根據本地傳染病的流行規律,有針對性地對重點人群的抗體水準進行監測,一旦發現人群免疫屏障薄弱等問題,可及時採取預防接種等保護性措施。

    五、要高度重視學校、托幼機構、建築工地等人群高度聚集場所的監測工作,一旦發現傳染病疫情,在及時上報的同時,切實做好疫情處理工作,嚴防疫情蔓延。發生群體性發病時,要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做出診斷和排除,並做好群眾的宣傳和安撫工作。

    六、要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對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流行、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和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要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的時限和程式及時上報。

    七、加強健康教育和宣傳工作。通過宣傳,使群眾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了解有關傳染病的預防知識,以科學的態度對待疾病的流行與預防,避免産生恐慌心理。

    衛生部辦公廳

    二○○三年六月一日

    

    衛生部網站 200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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