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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福森:新世紀要大力發展律師隊伍

    司法部部長張福森今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頒布5週年座談會上説,新世紀必須做好律師工作這篇大文章,以律師法為根據,在保證品質的前提下,大力發展律師隊伍。

    張福森説,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律師法,這不僅是中國律師界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進程中的一個重要成果,對我國律師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和深遠影響。多年來,我國律師和律師工作管理者牢固樹立了依法執業和依法管理的觀念;初步建立了以律師法為核心的律師工作法律、法規體系;律師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斷加強,執業水準、律師管理水準不斷提高。

    張福森指出,律師隊伍的發展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數量的發展,二是品質的提高。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律師隊伍的數量和品質都取得了顯著發展,但與我國大力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相比,還有許多不相適應的方面。一是隊伍的數量還不能適應社會的需求。與世界各國相比,我國的律師人數佔人口的比例還很低,我國律師事務所的規模化程度也相對較弱。隨著依法治國進程的發展和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法律服務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因此,只有大力發展律師隊伍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才能縮短與國際律師業發展水準的差距。二是由於律師制度恢復階段設立的律師“門檻”偏低,律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不夠理想,律師的知識結構、業務水準還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特別是一些高、新法律服務領域中,懂經濟、外語、科技、法律的高素質律師人才缺乏,律師的執業觀念還不能適應中國即將加入WTO後的新形勢和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激烈競爭格局,還不能為市場經濟的新興領域提供全面、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三是律師隊伍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

    

    

    新華社 200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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