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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部新規定:異地票開車之前都能退

    得益於鐵路電腦聯網售票的不斷完善,旅客購票、退票越來越便利。近日,鐵道部降低了異地退票的門檻,原來在車票發售站退異地票需在開車前48小時才能退,而現在無論在車票發售站還是在上車站,都可在列車開車前辦理退票。此規定現已生效。

    所謂異地票,指的是在甲地購買的從乙地開往其他方向的車票,分異地返程票和聯程票兩種。比如,上海旅客在鐵路上海站購買從北京返回上海的車票,即是異地返程票。新的異地退票規定實施後,退票費用仍按照老規定計算。

    

    《新聞晨報》 200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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