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公佈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6號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已經2003年5月7日國務院第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總 理 溫家寶
二00三年五月九日
新華網 200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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