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發佈:汽車維修市場整頓工作方案(全文)  

    交通部文件

    交公路發[2002]323號

    關印發《汽車維修市場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和人民生活水準的日益提高,汽車保有量大幅增長,汽車維修行業對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當前汽車維修市場存在著一些突出的問題,如,無證無照經營,維修作業不規範,偷工減料,使用假冒偽劣配件,收費價格混亂,從業人員素質低,服務意識差等。這些問題雖然發生在部分地方和企業,但多次被媒體曝光,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損害了汽車維修行業的整體形象。

    為了進一步規範汽車維修市場秩序,提高汽車維修品質和服務品質,切實為社會提供方便及時、優質可靠、價格合理的汽車維修服務,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有關文件精神,針對當前汽車維修市場存在的問題,部決定對全國汽車維修市場進行專項整頓。現將《汽車維修市場整頓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將整頓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報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

    

    汽車維修市場整頓工作方案

    一、整頓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整頓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的要求和交通部關於整頓規範交通運輸市場秩序的總體部署,針對當前汽車維修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大汽車維修市場監控力度,依法取締無證經營;整頓經營條件不達標和經營不規範企業;建立誠信機制,完善行規行約,嚴厲打擊欺詐行為;強化維修品質監管,重點打擊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車輛的行為,樹立規範作業意識;加強管理和執法隊伍建設,推進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整頓工作的總體目標是:通過專項整頓,取締非法經營,一、二類企業經營條件全部達標,維修企業的品質檢驗人員100%持證上崗,維修品質明顯好轉,使用假冒偽劣配件得到遏制,維修品質投訴率在千分之一以下,汽車維修市場秩序明顯好轉,汽車維修行業形象明顯改觀。

    二、 整頓工作的主要內容和具體措施

    1、嚴格審核維修企業經營條件和維修人員從業資格,把好市場準入關

    交通部門要對汽車維修企業生産經營條件進行一次全面審核。對於達不到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要求,存在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經營管理不善,技術標準和技術資料無法滿足維修工作需要,安全生産和維修品質不符合要求等問題的企業,要限期進行整改,問題嚴重的,要實行停業整頓。對於整改效果不明顯,逾期仍不達標的,要強制其退出市場,並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要加大對汽車維修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按照部組織編制的《汽車維修工上崗培訓教材》,對汽車維修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強化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教育。對汽車維修企業品質檢驗員、汽車安全部件維修人員,要嚴格按部頒培訓大綱要求進行專項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從事營運車輛二級維護作業的人員都應接受《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範》(GB/T18344-2001)的專項培訓。

    2、取締非法經營,建立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

    從事汽車維修經營的業戶必須經過交通主管部門審批,領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按照核定的範圍進行經營活動。對未按規定辦理合法手續從事維修經營的,要堅決予以取締,切實保護守法經營者的正當權益。同時,要與有關部門配合,重點打擊非法佔用道路或公共場所進行維修作業的行為。禁止以免費安裝配件為名變相非法從事汽車維修作業。

    3、打擊欺詐和違規行為,維護車主合法權益

    對於虛報維修作業項目、只收費不維修、偷換汽車零部件、隨意抬高工時單價、不按技術規範作業,作業中漏項或減項、採用虛假廣告招攬生意等欺騙、坑害用戶的惡劣行徑,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一經查實,應按有關規定實施嚴厲處罰,並追究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的責任。

    要加大對汽車維修企業維修配件的監管力度,將涉及安全、環保的關鍵零部件列為重點檢查範圍,嚴格禁止汽車維修企業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車輛;對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車輛的維修企業,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並進行通報。

    要引導企業建立誠信機制,並創造條件方便社會和車主監督。對未按規定懸挂統一的“汽車維修企業標誌牌”的維修企業,應責令其限期懸挂。維修企業應將收費項目、工時定額、工時單價公開,以提高收費行為的透明度。維修企業有責任提請車主共同簽訂維修合同,以確保承托修雙方的合法權益。

    4、加強管理隊伍建設,做到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要切實履行汽車維修市場管理職責,配備精幹隊伍實施對機動車維修市場的監管工作。在管理工作中,應做到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強化服務意識,公開工作程式,要逐步採用電腦和資訊網路等先進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增強工作透明度,健全用戶投訴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對於在工作中嚴重失職、瀆職或暗箱操作等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整頓工作的安排與要求

    整頓工作自2002年8月1日起至2003年7月31日結束。整頓工作分為動員準備、組織實施、檢查總結三個階段進行。

    1、動員準備階段。自2002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主要做好三項工作:一是組建工作機構,同時要爭取政府支援和有關部門配合,增強工作力度,形成強有力的領導體系和組織網路;二是研究制訂切合本地實際的汽車維修市場整頓實施方案,並於2002年9月底前報部;三是組織宣傳動員,發動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和維修企業,認真理解和深刻領會整頓工作的目標、任務和內容,積極參加專項整頓,同時,加強對社會的宣傳工作,形成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氛圍。通過工作,從組織上、制度上、思想上保證汽車維修市場整頓工作順利開展。

    2、組織實施階段。自2002年10月1日起至2003年5月31日止。各地應當抓緊實施整頓方案,基本完成整頓工作,對整頓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整改,力求取得明顯效果。

    在此階段,部將組織檢查組或採取地方交通部門相互檢查的方式,對整頓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對於工作開展不力的地方,將通報批評。

    3、檢查總結階段。自2003年6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安排在7月份對汽車維修市場整頓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在 7月底前,將本地開展汽車維修市場整頓工作總結書面材料報部。

     交通部網站 200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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