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我國今年起對進出口電池汞含量實施強制檢驗

    據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介紹,我國從今年起對進出口電池産品汞含量實施強制性檢驗。

    據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理和有關規定,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管全國進出口電池産品汞含量的檢驗監管工作,各地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出口電池(含專用電器配置的電池)實行備案和汞含量專項檢測制度,未經備案或汞含量檢測不合格的電池産品,不準進口或者出口。

    此間商檢人士指出,凡是從天津口岸進口電池産品或當地生産用於出口的電池産品,在進出口前有關單位應及時向檢驗檢疫部門申請備案,並提供進口電池産品製造商對其産品汞含量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聲明,以及製造商對電池産品的結構、電化學體系、品牌、規格型號、産地、外觀以及標記的文字説明等一系列有關文件。檢驗檢疫部門受理備案後,根據有關規定對進出口電池産品進行審核或檢測,並簽發《進出口電池産品備案書》。

    新華社 2001年01月22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