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計委、資訊産業部關於印發《電信服務明碼標價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計委、物價局、通信管理局:

    為規範電信業務經營者價格行為,完善電信服務明碼標價監督管理措施,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電信市場公平、公開和合法競爭,特製定了《電信服務明碼標價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電信服務明碼標價規定》 (見相關新聞)

    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 資訊産業部

    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 2002-07-30

    

    


電信服務明碼標價規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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