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農藥登記殘留試驗單位認證管理辦法》的通知  

    農發[2002]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林、農牧)廳(局、委):

    為做好農藥登記管理工作,保證農藥登記殘留試驗的準確性和科學性,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我部制定了《農藥登記殘留試驗單位認證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農業部網站 2002-07-10

    


農藥登記殘留試驗單位認證管理辦法(全文)  
農業部禁用限用農藥清單:18種農藥禁用
《農藥限制使用管理規定》(全文)
新《農藥管理條例》發佈(全文)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