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05年全國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全文)  

    為建設一支宏大的高素質人才隊伍,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新形勢,適應當今和未來激烈的國際競爭,保證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制定本綱要。

    一、人才隊伍建設的成績和面臨的形勢

    (一)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以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高度重視人才工作,提出“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實施人才戰略,開發人才資源,大批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人才隊伍建設取得顯著成績。我國人才素質不斷提高,結構得到改善。到2000年底,我國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專業技術職稱的各類人員達到6360萬,其中黨政幹部585.7萬,企業經營管理人員780.1萬,專業技術人員4100萬,其他人員894.2萬。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格局正在形成,人才環境逐步優化。

    (二)進入新世紀,國際形勢正在發生深刻變化。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人才全球化趨勢進一步增強。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面臨的人才問題更加突出。發達國家利用各種手段吸引我國人才,人才競爭日益激烈;全球範圍內的經濟結構調整對人才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綜合國力的競爭更加倚重於科技進步和人才開發。今後5━10年,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時期,做好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各項應對工作,實現“十五”計劃確定的宏偉目標,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推向前進,人才是關鍵。抓住機遇,迎接挑戰,走人才強國之路,是增強我國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選擇。

    我國人才隊伍現狀同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不相適應。主要是:人才總量相對不足,結構不夠合理,創新能力亟待提高;人才工作的制度和機制不夠健全,人才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還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必須大力開發人才資源,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把這項重大戰略任務抓緊抓好。

    二、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方針和目標

    (三)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全面貫徹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著眼于各項事業的長遠發展和人才的總體需求,樹立發展新理念,實施“人才強國”戰略,開發利用國際國內兩個人才市場、兩種人才資源,緊緊抓住培養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三個環節,著力建設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三支隊伍,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2002━2005年,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要突出貫徹以下指導方針:

    1.堅持以人才資源能力建設為主題。從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及人才自身發展的需要出發,通過多種方法和途徑,重點培養人才的創新精神,開發人才的創新能力。

    2.堅持以調整和優化人才結構為主線。適應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需要,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強黨和政府的宏觀調控,建立人才結構調整與經濟結構調整相協調的動態機制。

    3.堅持以培養和選拔黨政領導幹部、企業家、學科帶頭人為重點。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實行重點帶動、整體推進,推動人才隊伍建設全面發展。

    4.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繼續深化幹部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體制改革,大力推進人才工作的理論和體制創新,將改革創新貫穿於人才隊伍建設的全過程。

    5.堅持以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援為根本出發點。把人才工作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和佈局之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在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同時,推動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四)2002━2005年,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目標是:人才總量有較大增加,人才結構與經濟結構基本適應,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幹部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體制改革取得新進展,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人盡其才的有效機制逐步建立,人才市場體系和人才管理法規日趨完善,人才成長的環境進一步優化。

    擴大人才隊伍總量的主要預期目標是:到2005年,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專業技術職稱的各類人員達到8350萬以上,其中專業技術人員達到5400萬以上。各類人才佔社會總人口比例達到6.3%左右。

    調整和優化人才隊伍結構的主要預期目標是:人才在産業、地區、城鄉間的分佈趨於合理,人才的專業、年齡結構和高、中、初級專業技術人才的比例趨於合理。

    提高人才隊伍整體素質的主要預期目標是:在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的同時,使人才的知識水準和能力素質有較大提高。到2005年,在各類人才中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的達到58.8%左右,每10萬人口中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的達到3700人以上,從事研究和實驗發展活動的科學家與工程師全時人員達到90萬人年以上。各類人才每人平均年脫産學習時間累計達到12天以上。

    三、黨政人才隊伍建設

    (五)重點加強黨政領導人才隊伍建設。體現時代要求,賦予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以新的內容。把忠實實踐“三個代表”的要求作為黨政領導幹部的首要條件,注重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圍繞科學決策能力、駕馭全局能力、開拓創新能力,構建黨政領導幹部核心能力框架。研究制定不同層次黨政領導幹部的具體標準。

    加強理論和業務培訓。以高級幹部、各級黨政幹部正職和年輕幹部為重點,組織他們學習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學習現代科學文化和管理知識特別是各種新知識。有計劃地選派一批骨幹到國外、境外學習研修。堅持在實踐中、在艱苦的環境中培養鍛鍊幹部。抓好中央、國家機關與地方之間,東、中部地區與西部地區之間,黨政機關與企事業單位之間的幹部交流。大力加強各級領導班子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促進黨政領導幹部整體素質的提高。

    根據選任制幹部和委任制幹部的不同特點,完善民主推薦、民意測驗、民主評議制度。建立以工作實績為主要內容的黨政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加快建立開放型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新機制。疏通從國有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社會機構中選拔黨政領導幹部的渠道。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研究制定具體標準和程式,對特別優秀的幹部予以破格提拔。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重視培養選拔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非中共黨員幹部。堅持後備幹部制度,加強和改進後備幹部工作。通過多種渠道,加強對黨政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年輕幹部的監督和管理,保證他們健康成長。

    (六)努力建設高素質的黨政機關人才隊伍。堅持考試錄用制度,完善選調製度,注意選拔年輕幹部、高知識層次幹部以及具有基層工作經驗的幹部充實黨政機關。堅持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鍛鍊制度。

    加強對黨政機關幹部的培養,推行機關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完善黨政機關幹部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黨政機關幹部退出和淘汰機制。

    按照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要求,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加快公務員立法進程,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務員制度,加強公務員的作風建設和能力建設,增強黨政機關幹部隊伍的生機與活力。

    四、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七)重點培養造就優秀企業家。圍繞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加快培養造就一批職業化、現代化、國際化的優秀企業家。以創新精神、創業能力和經營管理水準為核心,大力提高企業家素質。研究企業家成長規律,創造有利於企業家成長的環境。

    (八)努力建設高素質、職業化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按照德才兼備原則,培養一批政治上強、能夠忠實代表和維護國家利益、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國有企業産權代表。實行産權代表委任制。研究制定國有企業産權代表管理辦法。

    建設一支職業經理人隊伍。逐步實行職業資格制度,加緊研究制定資質認證標準和市場準入規則。參照國際慣例,探索建立符合中國企業實際的首席執行官制度。

    建設一支精通國際經濟和法律的複合型管理人員隊伍。有計劃、有重點地選派他們參加國內外培訓,選送他們到國外大公司學習、鍛鍊,提高他們按照國際通行規則辦事的能力。

    從中國企業實際出發,建設一支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能夠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利益,善於圍繞企業的生産經營活動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黨務工作者隊伍。

    (九)形成有利於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成長的新機制。理順和改善國有企業管理體制,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改進企業經營管理者的管理方式。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全面實行企業經營管理者聘任制,加速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市場化配置。實行企業經營管理者任期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建立符合企業特點的考核評價制度,健全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完善企業後備人才制度,建立企業經營管理者人才庫。努力建設各具特色的企業文化。

    五、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

    (十)重點培養造就優秀學科帶頭人。採取切實措施,培養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前沿水準的學科帶頭人。統籌規劃學科帶頭人培養工作。依託國家重點實驗室和重大科研項目,聚集和培養人才。繼續實施“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長江學者計劃”等人才培養計劃,不斷探索培養學科帶頭人的新途徑。加大科研經費投入,完善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法律法規,鼓勵創新創業,營造有利於學科帶頭人成長的良好環境和氛圍。按照培養哲學社會科學人才與培養自然科學人才並重的要求,造就一批馬克思主義理論功底紮實,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勇於開拓創新的哲學社會科學帶頭人。建立學術休假制度。建立國家重要人才安全管理工作體制,制定管理辦法。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聯繫專家制度。

    (十一)努力建設高素質、社會化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全面提高專業技術人才的科學素養和創新能力。重點培養一批急需的金融、財會、外貿、法律以及資訊、生物等高新技術方面的專門人才,特別是要抓緊培養精通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專業人才。注意培養一支具有較高技術素質的技術工人隊伍、農業産業化經營和農業科技隊伍。重視培養一批思想政治素質較高、服務意識較強、善於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掌握科技發展和科技人才成長規律的科技管理專家。

    大力培養青年科技人才。進一步破除項目課題管理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中的論資排輩現象。建設好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以青年科學基金、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為主,構建完整的青年科技人才培養基金體系,努力形成優秀青年科學家群體和技術專家群體。繼續發揮好老科學家和技術專家的傳幫帶作用。

    繼續推進專業技術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社會化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落實用人單位聘任權。全面推進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加強職業資格的統一管理。構建專業技術人才執業資格制度體系。鼓勵企業建立研究開發機構,加大技術創新和人才開發投入,使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和吸納人才的主體。注意發揮科學技術群眾團體在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中的作用。

    六、西部地區人才的開發和引進

    (十二)穩定現有人才。樹立“西部大開發,人才是關鍵”的觀念,大力改善各類人才特別是專業技術人才的工作、生活條件。建立有利於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收入分配機制,加大對西部地區工資政策的傾斜力度,逐步提高西部地區各類人才的工資水準。

    培養急需人才。圍繞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資源開發利用和發展高新技術産業的需要,培養一批重大項目、重點工程急需的高層次人才。通過實施“西部千名學科帶頭人工程”和“西部之光”人才培養計劃,培養一批學科帶頭人和科研骨幹。通過委託代培、聯合辦廠、對口幫扶等形式,培養一批西部地區特色産業人才。實施“西部地區百萬農村基層黨員幹部培訓工程”。充分利用軍工企業人才資源,充實壯大西部地區人才隊伍。

    開發民族人才。加強馬克思主義祖國觀、民族觀和宗教觀教育。建立若干培訓基地,培養較高層次的少數民族黨政領導幹部、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繼續做好選派少數民族幹部到中央、國家機關和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挂職鍛鍊工作。切實加強西藏、新疆等西部民族地區幹部隊伍建設。

    中央、國家機關和東、中部地區要以各種方式積極幫助西部地區培養人才。

    (十三)積極引進人才。有計劃地從中央、國家機關和經濟相對發達地區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西部地區任職或挂職鍛鍊,從高等院校選調應屆優秀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工作鍛鍊。依託重點項目和工程,為西部地區輸送所需的專業技術人才。繼續做好為西藏、新疆選派幹部工作。

    落實稅收、土地使用和礦産資源開發等優惠政策,吸引海內外人才參與西部大開發。通過人才市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西部大開發急需的專門人才。繼續選派“博士服務團”,組織“西部專家行”和“留學人員西部諮詢服務”等活動,為西部地區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援。

    七、海外和留學人才的吸引與使用

    (十四)鼓勵留學人員回國工作或以其他方式為國服務。積極倡導留學人員長期或短期回國工作,鼓勵他們通過項目合作、兼職、考察講學、學術休假、擔任業務顧問等多種形式為國服務。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建設工作,為留學人員回國工作或為國服務提供發展空間。

    按照充分信任、放手使用的原則,抓緊研究制定選拔優秀留學回國人員擔任領導職務的具體辦法,將符合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特別優秀的,可以破格任用。選拔德才素質好、有發展潛力的留學回國人員列入後備幹部名單,進行重點培養。

    完善住房、醫療、社會保險、子女入學和家屬就業政策,研究制定薪酬、戶籍、投資創業政策,儘快形成有利於留學人員回國工作的政策環境。

    (十五)吸引和聘用海外高級人才。制定和實施國家緊缺人才引進計劃,重點引進資訊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先進製造技術、航空航太技術等方面具有世界一流水準的專家,以及金融、法律、國際貿易和科技管理方面的高級專門人才。通過給予優厚的薪酬、提供重點實驗室和科研基地等措施,吸引海外高級人才。建立海外高級人才資訊網路,研究制定聘用海外高級人才從事公務工作的具體辦法。發展和規範引進海外高級人才仲介組織。對引進的外國高級專門人才實行在華長期居留或永久居留制度。加強與旅居海外的華人華僑專家的聯繫,研究制定鼓勵和吸引他們回國工作或為國服務的政策。對吸引和聘用海外高級人才工作,國家給予專項資金支援。修改完善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法,為吸引和聘用海外高級人才提供法律保證。

    八、加強教育培訓

    (十六)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在加快普通教育發展的同時,大力發展成人教育、社區教育,推進教育培訓的社會化。開闢教育培訓新途徑,加快發展遠端教育,建立覆蓋全國的教育培訓資訊網,形成終身化、網路化、開放化、自主化的終身教育體系。

    加強對終身教育的規劃和協調。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加大繼續教育力度,形成國家、單位、個人三方負擔的繼續教育投入機制。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學習型社區”、“學習型城市”活動,促進學習型社會的形成。

    強化用人單位在人才教育培訓中的主體地位,把人才的教育培訓納入單位發展規劃,建立帶薪學習制度和經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教育培訓的激勵約束機制,推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和職務聘任制度,增強人才的職業競爭意識和風險意識,激發終身學習需求。

    (十七)著力培養人才的創新能力。在提高各類人才思想政治素質和履行崗位職責能力的基礎上,重點培養人才的創新精神,開發人才的創新能力。圍繞創新能力建設,改革教育培訓的內容、方法和機制,培養大批創新型人才。

    以人才的全面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為目標,根據各類人才的不同特點,研究提出人才資源能力建設標準框架,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培訓。

    (十八)優化整合各種教育培訓資源。發揮好現有教育培訓資源的作用。根據高等院校、黨校、行政學院和各類培訓機構的職能,統一規劃,合理分工,建立優勢互補的教育培訓機構體系。改善教育培訓基礎設施,集中力量建設一批重點基地。加強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努力提高教育培訓品質。推進聯合辦學,利用好國外培訓資源。

    制定科學、規範的教育培訓品質評估和監督辦法,發展品質評估和監督的社會仲介機構。切實加強對學歷、學位和各種培訓證書的管理。

    九、建立健全人才激勵機制

    (十九)完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完善黨政機關職級工資制度。建立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工資與經濟發展、物價水準相聯繫的動態增長機制,逐步提高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水準。歸併簡化現行工資結構,適當拉開不同職務的工資差距。研究建立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黨政機關工作性質和特點的獎金制度。

    建立體現不同事業單位特點的工資分類管理制度。進一步擴大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積極探索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産要素參與分配的實現形式。改進和完善政府特殊津貼制度。

    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薪酬制度。構建以經營業績為核心的多元分配體系,使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收入與企業效益密切掛鉤。試行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年薪制,試行股權制和期權制。

    (二十)完善獎勵制度。建立人才的國家級功勳獎勵制度。對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和高層管理人員實行重獎。設立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工作或為國服務成就獎、西部大開發傑出人才獎。繼續鼓勵並規範境內外社會組織和個人設立專門獎勵項目。

    (二十一)完善福利制度。保證各類人才的福利待遇水準隨著經濟發展不斷提高。福利項目和待遇要逐步實現規範化、制度化、貨幣化。建立重要人才國家投保制度。

    十、引導人才合理流動

    (二十二)調整和優化人才結構。建立人才結構調整與經濟結構調整相協調的動態機制,根據經濟結構調整的需要,調整人才結構。國家建立人才統計指標體系,定期發佈人才需求預測白皮書。

    2002━2005年,我國人才流動的基本導向是:引導人才向第三産業流動,提高第三産業人才比重;引導大城市人才向中小城市流動,逐步解決大城市人才積壓、浪費和中小城市人才缺乏的矛盾;引導人才向西部地區流動,實現東、中、西部地區人才的合理分佈。鼓勵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之間人才的流動,推動科技人才向企業轉移,改變企業人才和技術力量薄弱狀況;鼓勵科研院所人才向本行業內人才相對匱乏的單位流動,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鼓勵有農業技術專長的人才到農村開發創業,對以各種形式到農村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政策上予以支援。

    (二十三)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場體系。進一步辦好基礎性人才市場,健全專業性人才市場,完善區域性人才市場,發展農村人才市場,培育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市場和高新技術人才市場。加快人才供求資訊網路樞紐和高級人才數據庫建設,提高人才市場的資訊化水準,形成機制健全、運作規範、服務週到、指導監督有力的人才市場體系。

    提高人才市場的社會化服務水準。發展人事代理和人才仲介機構,建立人事爭議仲裁製度,促進用人單位和人才兩個市場主體到位,切實保障和維護人才市場供求主體的合法權益。加強人才市場法制化管理。健全人才市場監管機構,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場許可證制度和年審制度。完善人才仲介機構準入制度,規範涉及人才出入境的仲介活動,促進政府所屬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向市場競爭主體轉變。

    (二十四)建立和完善促進人才流動的有關制度。進一步消除人才流動的體制性障礙,打破人才身份、所有制等限制,改革戶籍管理制度,探索多種人才流動形式,加快建立和完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

    十一、加強領導,保證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的順利實施

    (二十五)各級黨委、政府要從戰略高度認識人才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列入議事日程,擺上突出位置。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把貫徹本綱要、實施人才戰略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並依據本綱要,制定本地區、本行業人才規劃。中央成立人才工作協調機構,統一指導全國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各地區、各部門也應採取相應措施。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與有關方面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實。繼續深化幹部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體制改革,推動人才工作的創新。面向社會,面向群眾,廣泛宣傳本綱要,努力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創業的社會氛圍。

    (二十六)加大對人才資源開發的投入。樹立人才資源開發投入是收益最大的投入的觀念,逐步提高發展性投入中用於人才資源開發的比例,特別是要加大對西部地區人才開發的投入。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要把人才培養經費列入年度預算。鼓勵境內外社會組織和個人以各種形式支援人才開發事業。(完)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02━2005年全國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軍委總政治部,各人民團體:

    《2002━2005年全國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綱要》是我國第一個綜合性的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是今後幾年全國人才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對於做好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各項應對工作,實現“十五”計劃確定的宏偉目標,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推向前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區、各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人才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戰略性、決定性作用,深刻認識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做好人才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把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要按照《綱要》的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政策措施,把這項工作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2002年5月7日

    新華社200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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