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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探月衛星在月軌播放樂曲評選辦法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7 月7 日 | 文章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北京七月七日電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新聞發言人黃強七日在北京宣佈,該委員會即日起正式啟動“嫦娥一號”衛星播放樂曲徵選活動,將從中國樂曲海洋中徵集、遴選出三十首優秀樂曲,隨“嫦娥一號”衛星搭載升空,並在衛星進入距地球三十八萬公里的月球軌道上播放,讓來自中國的天籟之音響徹寰宇。

“嫦娥一號”月球探測衛星播放歌曲評選辦法

一、總則

我國將於2007年發射“嫦娥一號”月球探測衛星,這是我國第一次探訪另一個星球的歷史創舉。為了歌頌我們偉大的祖國,振奮民族精神,弘揚中華傳統文化,讓全國人民都能夠參與這項偉大的工程,國防科工委決定在嫦娥一號衛星成功到達38萬公里以遠的繞月軌道以後,播放一組由全國人民選出的歌曲。為此,國防科工委月球探測工程中心組織開展本次歌曲評選活動,提出了150余首建議曲目,通過在全國範圍內公開投票並結合專家推薦、評選的方式,最終選出30首曲目。月球探測工程中心誠邀關心嫦娥工程的社會各界人士參加本次歌曲評選活動。

二、投票人資格

所有關心嫦娥工程的中國公民、海外華人和港、澳、臺同胞均可參加本次活動,依據本辦法向國防科工委月球探測工程中心提交選票。

三、評選標準

在現有的歌曲、戲曲、器樂等曲目中選取符合以下標準的曲目。

1.展示中華民族積極奮進的民族精神,歌頌在黨的領導下,社會主義建設取得的偉大成就。

2.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展現中華56個民族的優美文化;

3.應包含具有港、澳、台獨特地域特色的歌曲,體現出期盼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的願望;

4.不得含有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規的內容和有任何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和善良風俗的內容。

四、投票規則

1.國防科工委月球探測工程中心推薦的150余首曲目和選票將刊登在2006年7月17日出版的第29期《中國電視報》上,並在“中國探月”網站上開設歌曲評選專欄,投票人可以通過郵寄選票或通過網路進行投票,不接受投票人到府投票。選票可以從報紙上剪切和複印或從網上下載,無論通過何種方式,每人限投一張選票。郵寄選票請在信封背面標注“中國探月”字樣;

2.投票人可以在建議曲目中選擇,也可以另行推薦,推薦的歌曲不超過20首,但所有推選的歌曲總數不得超過50首,超過50首的視作廢票;

3.投票人應真實、完整地填寫選票上要求的個人資訊,否則視為廢票,活動主辦單位有權對要求的個人資訊進行核實。

五、入選歌曲評選辦法

本活動由國防科工委發起,將成立“嫦娥一號”衛星播放歌曲評選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成員由國防科工委、中央電視臺、中國音樂家協會等有關部門的領導和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專家從全國推選出的50首歌曲中評選出30首歌曲,經徵求作者本人同意,作為最終評選結果。入選歌曲將在2006年10月以適當形式公佈。

六、投票獎勵

為鼓勵全國人民、海外華人和港、澳、臺同胞積極參與歌曲評選活動,對與最終評選出的30首歌曲最接近的1000張選票的投票人進行獎勵,每人將獲得一套入選歌曲專輯CD,其中前100名還將獲得一枚純銀質嫦娥工程紀念胸徽,再從這前100名投票人中抽出1名免費現場參觀“嫦娥一號”衛星發射。被抽中參觀發射的投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轉讓參觀的名額。

七、歌曲評選活動截止時間和投票地址

1.投票自發佈之日開始,2006年8月9日截止,以收到選票的郵戳時間為準。

2.選票郵遞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12號月球探測工程中心

郵遞區號:100037

3.投票網站:國防科工委網站(www.costind.gov.cn)“中國探月”子站。

八、附則

國防科工委月球探測工程中心對本辦法保留最終解釋權。與本次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規則並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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