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企業審計要解決好重新定位問題  

    項俊波副審計長在3月21日結束的審計署2002年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培訓班上強調,國有企業審計監督要解決好重新定位問題;搞好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要緊緊抓住兩個環節,突出三個重點。

    項俊波在講話中要求,各地審計機關要進一步學習和領會李金華審計長在特派辦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和實質。他説,中國加入WTO後,並不意味著企業審計就不重要了,企業審計仍有很重要的作用。開展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為審計人員在今後一個時期找到了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審計監督的特殊角度和特殊定位,這種特殊角度和定位是由於審計工作面臨的政治、經濟、文化和法律環境決定的,我們要加深對這種特殊性的認識,解決好國有企業審計監督的重新定位問題。

    項俊波説,企業領導人的經濟責任審計要抓住兩個環節,一是要認真細緻地搞好審前調查,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方案;二是要搞好審計評價。突出三個重點,就是要以企業資産、負債和損益的真實性審計;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重大決策有無失誤;責任人的個人重大經濟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為重點,進行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以此提高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品質和水準。

    他強調,各地審計機關要努力提高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的素質,在審計中要注意規避審計風險,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度。

    審計署網站 20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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