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助學工程”擴大資助範圍加大資助力度  

      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近日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西部開發助學工程”自2000年實施以來,得到了西部廣大幹部群眾的熱烈歡迎,在全國引起強烈的社會反響。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於“把好事辦實,實事辦好”的批示精神,進一步做好“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實施工作,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決定,自2002年起,擴大“西部開發助學工程”資助範圍,加大資助力度。

    《通知》規定,從2002年開始,“西部開發助學工程”資助範圍由西部12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擴大到貧困面較大的河北、山西、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省。資助大學生名額總數由每年1200名增加到2080名,每人每年5000元的資助標準不變。

    《通知》規定,從2002年起,在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陜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各確定兩所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每所高中在招生計劃內開辦一個“宏志班”,每班50人,每人每學年資助2000元。所需經費從中央文化事業建設費中支出。資助對象必須是達到本地區當年中考錄取標準,符合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條件,品學兼優、家庭貧困、無力完成高中學業的優秀學生。

    《通知》強調,確定受資助學生要在學生本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採取自下而上、逐級審核、學校參與的辦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有效的社會監督機制,在本地主要新聞媒體和學生所在初中公佈資助條件、申報程式及受資助學生候選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嚴防不正之風。

    《通知》要求,對受資助學生要實行動態管理。如受助學生在校期間出現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甚至違法犯罪現象,應取消資助;受助學生在校學習兩年仍有2門(含2門)必修課不及格,應取消資助;受助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發生變化或學生本人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資助條件,可中止資助。

    《通知》強調,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從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從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包括開辦高中“宏志班”的重大意義,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懷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週密安排,狠抓落實,切實把這件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貧困群眾熱烈歡迎的實事辦實辦好。

    新華社 2002-03-20

    

    


廣西:2.2億元改善貧困地區辦學條件
國家補助廣西790萬元 13萬貧困生領到免費課本
溫州建立扶貧助困基金
助學新方式:貧困學子預支未來苦讀寒窗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