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14日電 近日發佈的《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我國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必須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環境保護工作,痛下決心解決環境問題。
《決定》在肯定我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的同時,強調環境形勢嚴峻的狀況仍然沒有改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承載能力,流經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許多城市空氣污染嚴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危害開始顯現,土壤污染面積擴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劇,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存在隱患。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危害群眾健康,影響社會穩定和環境安全。未來15年我國人口將繼續增加,經濟總量將再翻兩番,資源、能源消耗持續增長,環境保護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
《決定》指出,目前一些地方重GDP增長、輕環境保護。環境保護法制不夠健全,環境立法未能完全適應形勢需要,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較為突出。環境保護機制不完善,投入不足,歷史欠賬多,污染治理進程緩慢,市場化程度偏低。環境管理體制未完全理順,環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監管能力薄弱,國家環境監測、資訊、科技、宣教和綜合評估能力不足,部分領導幹部環境保護意識和公眾參與水準有待增強。
《決定》強調,加強環境保護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是堅持執政為民、提高執政能力的實際行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要把環境保護擺上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環境保護工作,痛下決心解決環境問題。(記者顧瑞珍、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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