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14日電 近日發佈的《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到2010年,我國重點地區和城市的環境品質得到改善,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到2020年,環境品質和生態狀況明顯改善。
《決定》指出,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強度明顯下降,重點城市空氣品質、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和農村飲水水質、全國地表水水質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質有所好轉,草原退化趨勢有所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態修復面積有所增加,礦山環境明顯改善,地下水超採及污染趨勢減緩,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的生態功能基本穩定,村鎮環境品質有所改善,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在發展中解決環境問題。”《決定》強調,要積極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切實改變“先污染後治理、邊治理邊破壞”的狀況,依靠科技進步,發展迴圈經濟,倡導生態文明,強化環境法治,完善監管體制,建立長效機制,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努力讓人民群眾喝上乾淨的水、呼吸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産生活。
《決定》還確定了“協調發展,互惠共贏;強化法治,綜合治理;不欠新賬,多還舊賬;依靠科技,創新機制;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為環保工作的基本原則。(記者顧瑞珍、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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