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會:關於2002年保險仲介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的公告  

    一、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

    (一)考試時間及地點

    全國各省會城市(西藏除外)、直轄市,以及深圳、大連、寧波、廈門、青島共計35個城市的考點每月舉行一次考試;其他地市考點,以及新疆維吾爾族語考試分別在3月31日、6月30日、9月22日和12月22日舉行考試(詳見附件)。

    (二)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採用保險公司組織集體報名與社會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具體報名事宜請與當地廣播電視大學聯繫。

    (三)參考用書

    2002年1月至6月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參考用書為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保險代理理論與實務》。從2002年7月起,使用新的參考用書,具體訂購事宜另行通知。

    二、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02年將舉行2次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第一次考試時間為5月18日,第二次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上午8:30至11:00舉行《經濟理論概述》考試,下午2:00至4:30舉行《保險經紀理論與實務》考試。

    (二)報名時間

    第一次考試報名時間為2002年3月1日至3月15日,第二次考試報名時間為2002年6月17日至7月1日。通過郵寄報名者在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材料寄給考點(以郵戳為準)。

    (三)報名條件

    根據《保險經紀公司管理規定》,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

    (四)參考用書

    考生在各地考點可以購買考試參考用書,2002年第一次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參考用書為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經濟理論概述》和《保險經紀理論與實務》,第二次考試將啟用新版參考用書。

    三、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02年12月7日舉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上午8:30至11:00舉行《保險理論與實務》考試,下午

    2:00至4:30舉行《保險公估實務》考試。

    (二)報名時間

    考試報名時間為2002年9月1日至9月15日。通過郵寄報名者在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材料寄給考點(以郵戳為準)。

    (三)報名條件

    根據《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從2002年起,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

    對於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但不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並已參加過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者,根據以下情況處理:

    1、已通過一門者,成績有效,並可在單科成績有效期內繼續參加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

    2、已通過兩門者,可以申請領取資格證書。

    3、兩門都沒有通過者,從2002年起不能報名參加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

    (四)參考用書

    2002年將啟用新版參考用書,請考生在各地考點購買。

    四、其他

    經紀和公估考試的題型分為單選題和多選題,每科考試的總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各地考生在試後20個工作日後可通過熱線電話查詢成績,全國統一的成績查詢電話熱線為9500195133,或者考生發送手機短信BXJJ□到9500或09500即可收到考生該次保險經紀資格考試成績的短信,考生發送手機短信BXGG□到9500或09500即可收到考生該次保險公估資格考試成績的短信,(注:□為空格,為准考證號碼,9500為北京地區,09500為其他地區)。

    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兩年內有效。

    附件一:2002年全國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時間表

    考試時間 考試區域 報名截止時間

    1月 27日 35個城市考點 12月20日

    2月 24日 35個城市考點 1月20日

    3月 31日 全國各考點 2月25日

    4月 28日 35個城市考點 3月22日

    5月 26日 35個城市考點 4月20日

    6月 30日 全國各考點 5月22日

    7月 28日 35個城市考點 6月20日

    8月 25日 35個城市考點 7月20日

    9月 22日 全國各考點 8月20日

    10月 27日 35個城市考點 9月20日

    11月 24日 35個城市考點 10月20日

    12月 22日 全國各考點 11月15日

    註釋:一、35個城市考點:全國各省會城市(西藏除外)、直轄市,以及深圳、大連、寧波、廈門和青島的考點。

    二、報名截止日期:在每次考試的報名截止日期之前,考生可以報考該次或以後各次的考試。例如:考生在3月15日報名,可以報考4月28日或以後各次的考試。

    附件二: 資格證書領取條件

    凡通過保險仲介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者,均可向考點所在地保監辦申請領取資格證書。申請領取資格證書者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品行良好、正直誠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在申請前五年未受過刑事處罰或嚴重的行政處罰。

    附件三: 經紀和公估報名和資格證書領取應提交的材料

    一、報名時,考生須向考點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複印件;

    (二)最高學歷證書複印件;

    (三)兩張1寸照片;

    (四)報名錶(見附件四)

    (注:報名錶到考點領取,可使用複印件填寫)

    二、領取資格證書者,應先向保監辦提交下列材料

    (一)成績通知單複印件;

    (二)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

    (三)親筆署名的在申請前五年未受過刑事處罰或嚴重的行政處罰的聲明;

    (四)近期正面免冠兩寸照片兩張。

    保監辦審核上述材料後,列印資格證書。考生領取資格證書時,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和最高學歷證書原件。

    附件四 : 經紀和公估考試報名錶

    考試報名錶

    ( (考試名稱) 年 次)

    

    報名序號:

    證件號碼 證件類型 照 片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畢業院校

    現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郵遞區號

    現工作單位

    報考科目 (1)

    (2)

    以上各項請報考人員用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按規定填寫,要求字跡工整。因字跡潦草無法辨認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經辦人審批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主管人復核意見 簽字(蓋章)年 月 日

    保監會 200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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