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機電産品出口 政府再出十項措施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就進一步促進機電産品出口發出通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外經貿部等部門關於“十五”期間進一步促進機電産品出口的意見的通知》精神,要求將從十個方面為機電産品出口營造優良環境。

    制修訂出口機電産品規章制度。清理整頓原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有關出口機電産品的法律法規,調整不符合WTO/TBT的規章制度;按TBT原則合理調整《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將檢驗工作的重點轉移到涉及安全、衛生、環保、國家重大經濟權益、保證出口商品品質和反欺詐産品上;按“監管有效、方便進出”的原則,積極採用國際通行的做法,進一步調整檢驗監管的模式;加快機電標準制修訂的步伐,努力打破國外技術壁壘,推動我機電産品出口;嚴格把關,依法行政,履行職責,經檢驗不合格的機電産品堅決不準出口,對品質不穩定、國外反映品質問題多、退貨多的出口機電産品和品質管理不健全的機電生産企業要加強管理;加大出口機電企業認證力度,增強企業在全球化中的競爭能力;轉變政府職能,為出口機電企業提供優質服務;大力支援高新技術、高附加值機電産品出口;加強出口成套設備的檢驗監管工作,扶持鼓勵成套設備出口;加強基礎建設、加大科技投入。

    背景資料:

    據海關統計,“九五”期間我國機電産品累計出口3564億美元,比“八五”期間增長1.7倍,年均增幅為19.1%,超額完成了國務院確定的“九五”末機電産品出口800億美元的目標。機電産品出口已成為發展我國外貿出口的重要推動力量。

    去年10月,國家質檢總局、外經貿部、海關總署等九部委聯合形成了關於“十五”期間進一步促進機電産品出口的意見:繼續實施以質取勝和科技興貿戰略,大力調整出口産品結構;加強機電産品出口生産體系建設,進一步優化機電産品出口企業結構;實施“走出去”開放戰略,加大開拓國際市場的力度;優化機電産品出口貿易方式結構,實現貿易方式多元化;綜合運用多种經濟手段,進一步促進機電出口;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服務體系的建設。

    同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了轉發該意見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緊密結合“十五”期間國際國內經濟發展的新情況、新形勢,切實抓好機電産品出口工作。

    質檢總局網站 2002年02月08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