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化的社會階層結構雛形已經形成

    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有不同的社會階層結構。在中國傳統農業社會,農民是最大的社會階層,佔總人口的絕對多數,地主、官僚、手工業者、小商小販在人數上只佔人口的很小比例,階層結構相對簡單。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階段,中國對過去的社會階層結構進行了革命性改造,結果只剩下“兩個階級和一個階層”,即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和知識分子階層,其中農民階級佔絕對多數(1978年為82%),仍然保留著傳統社會的階層特徵。不論是傳統社會的階層結構,還是計劃經濟體制時代的社會階層結構,都不是現代化的社會階層結構,都不符合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建設的要求。

    從宏觀層面上來看待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中國社會的深刻變化,就會發現,階層結構的變化是中國社會轉型和經濟轉軌的最核心內容。在這二十多年中,中國經歷著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型的過程,經歷著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過程,這些轉變最直接地體現在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的現代化變遷上。

    由於缺乏歷年的追蹤調查數據,我們很難準確描述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的詳細演變過程。現根據歷年的《中國統計年鑒》、《中國人口統計年鑒》及其他統計和研究的數據資料,來考察最近20年來社會階層結構變化的總體趨勢。表14根據國家統計局和有關部門公佈的統計數據,推算出了各年段十大社會階層的大致比例。應當著重強調的是,表14中的數據都只是約數。

    如所週知,在社會階層結構現代化的過程中,以專業技術人員、辦事人員、個體工商戶、商業服務業員工為主的社會中間層將逐漸成為多數,農業勞動者階層在全國總就業人口中不再佔多數,企業家和經理階層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獨立階層,他們同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以及專業技術人員階層一起,成為主導性的社會階層。在這個過程中,對每個人來説,社會流動日益開放,機會日益變得均等,公平競爭成為主要的社會流動機制,能力主義準則取代身份主義原則,成為社會流動的主要依據。從表14來看,與現代化的社會階層結構相比,當前中國社會階層結構還有很大的差距,但是,自從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階層結構正在朝著現代化社會階層結構演變,所以,可以説,一個現代化社會階層結構的雛形已在中國形成。下面,我們根據表14提供的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的宏觀變化軌跡以及我們的實地調查研究,從六個方面來描述和分析這一雛形的基本特徵。

    (一)社會結構的中下層在逐步縮小

    l、農業勞動者不斷地向其他社會階層流動,農業勞動者階層正在逐漸縮小

    農業勞動者階層的縮小是一個國家現代化的必然結果。在發達國家,農業勞動者已不再是社會的主要階層,一般都僅佔其總人口的15%以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業勞動者數量在大量減少,他們佔就業人口的比重從1978年的67.4%下降到1999年的44%。外出務工經商、興辦鄉鎮企業、接受高等教育以及城市化,是當前中國農業勞動者實現社會流動的主要途徑。僅僅外出務工經商就吸納了8000多萬農業勞動者,還有上億農業勞動者被吸納到鄉鎮企業,成為鄉鎮企業工人、企業家和管理人員。在未來的十幾年中,農業勞動者的數量還將繼續下降,但下降的速度要取決於經濟增長和城市化的速度。

    農業勞動者階層所佔比例下降,對於中國社會從傳統社會結構向現代社會結構轉型、從金字塔型結構向橄欖型結構過渡是極為重要的。但是,與西方現代化國家相比,中國農業勞動者所佔比重還是過大,甚至還超過許多發展中國家。1998年,馬來西亞、巴西和墨西哥的農業勞動者比重分別為18.17%、24.19%、19.79%。可見,中國農業勞動者階層規模過大,不但無法與西方發達國家水準相比,而且比許多發展中國家還大很多,這大大地制約了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的現代化進程。從這一點看,儘管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業勞動者轉移很快,其速度在中國歷史上也是不曾有過的,但仍然只能説,這僅僅是中國社會階層結構向現代化方向發展和轉變的一個良好開端,整個社會階層結構的現代化過程還遠沒有完成。

    2、商業服務業員工和産業工人階層在分化

    伴隨著農業勞動者的逐年減少,整個社會結構的中下層(或底層)部分也在逐步縮小。當然,社會結構的中下層部分不僅包括農業勞動者,通常還包括傳統型的、以體力勞動為主的商業服務業員工與産業工人。

    在過去二十多年中,商業服務業勞動者的數量有所上升,近年來,一些以商業服務業為中心的城市發展迅速,小城鎮的擴張運動還在持續,這些將導致商業服務業員工階層規模的繼續增長,並開始出現分化,尤其是隨著新興服務行業的出現,隨著服務行業的産業層次逐漸提高和日益規範化、現代化,這個階層中的相當一部分成員將向上流動,進入社會中間層,從而對縮小社會結構中的中下層起著重要作用。

    與此同時,産業工人的數量及比例在20世紀80年代的農村工業化高潮中有明顯上升,進入90年代以來則變化不大。在今後一段時期,産業工人在階層結構中所佔比例的變化也可能不會很大。雖然隨著一些傳統工業的衰落,會有一部分産業工人流向其他社會階層,但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東亞和西方一些國家的新興産業中的勞動密集性工業企業將加速轉移到中國,從而對産業工人的需求將保持在一定水準上。因此,在相當時期內,中國不會像西方國家那樣,出現産業工人在社會階層結構中的比例大幅度下降的現象。但是,産業工人內部的分化也將不可避免,隨著産業升級和技術含量的增加,一部分産業工人將成為現代意義上的技術工人,從而實現向上流動,進入社會中間層。

    實際上,商業服務業員工階層與産業工人階層的上述變化,目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內將會繼續發展下去,這種變化將與農業勞動者的減少一起,正在並將繼續為中國社會結構中的中下層部分逐步縮小做出貢獻。

    (二)社會中間層已經出現,並且正在不斷壯大    

    與傳統社會不同,現代化的社會階層結構以社會中間層為主體,社會階層結構的形態不再是金字塔型,而是橄欖型,社會大部分成員處在中等和中上層地位,只有少數人處於高層和較高層,而處於最低階層的人也是少數。在傳統社會,處在最低階層地位的主要是農民。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民大量向其他階層流動和轉移,也意味著有更多的人開始向上流動,這為社會中間層的發展和壯大提供了條件。

    社會中間層不是某個階層的代稱,而是幾個具有相近或相似特徵特別是收入處於中等或接近中等以上水準的階層的合稱。按照國際學術界的分類,社會中間層主要由兩大部分人組成:一部分是所謂老社會中間層,包括中小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和富裕的自耕農;另一部分是所謂新社會中間層,主要包括大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經理人員、行政與管理人員、辦事員、商業服務人員和技術工人等,他們不但在收入上處於中等及中等以上水準,而且在受教育程度和社會聲望上也處於中等和中等以上水準。

    1978年以來,中國的社會中間層規模有了非常快的擴張,可以説是擴張最快的階層結構部分(見前文表14)。比如,從1978年到1999年,中國私營企業主階層所佔比重從0上升為0.6%,個體工商戶階層和經理人員階層所佔比重也分別從0.03%和0.23%增加到4.2%和1.5%,商業服務業員工階層則從2.2%左右增加到12%左右,都翻了幾番。這樣,中國社會階層結構便開始從原先的金字塔型逐漸向橄欖型轉變。

    但我們所調查的四個縣市階層結構(參見前文圖2、圖3、圖4和圖5)的比較顯示,目前,中國社會中間層的主要構成成分在城市和鄉村有很大的不同。在深圳市和合肥市,社會中間層的主要成分是所謂的“現代中間階層”——專業技術人員和辦事人員;而在漢川與鎮寧兩個縣(縣級市),社會中間層的主要成分則是“傳統中間階層”——個體工商戶。由於目前中國的多數人口還生活在鄉村,而縣和縣級市行政區域的數量也遠遠超過地級市的數量,因此,從全國範圍來説,中國目前的社會中間層還是以“傳統中間階層”的成分為主,“現代中間階層”成分所佔比例還較低。

    要使中國社會階層結構完全成為橄欖型結構,社會中間層還需要大大擴張。可以預見,隨著中國工業化、資訊化和城市化的發展,社會中間層將會不斷得到擴張,最終成為中國現代化社會階層結構的最重要部分、最穩定的社會力量,而且,專業技術人員階層和辦事人員階層有望構成社會中間層的主體,從而使中國的社會中間層更多地具有“現代社會中間階層”的特徵。

    (三)掌握或運作經濟資源的階層正在興起和壯大

    在中國社會結構較上層的部分或者説居於優勢位置的社會階層中,掌握或直接運作經濟資源的階層正在興起和壯大。在這類階層中,除了國家與社會管理者外,還有私營企業主與經理人員。在過去二十多年裏,私營企業主階層從無到有,經理人員從幹部隊伍和企業主中分離出來形成一個相對獨立的社會階層。這兩個階層在社會結構中所佔比例都在逐年穩步上升,而且還將繼續上升,尤其是經理人員階層的比例將會有較大幅度的上升。從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來看,隨著現代企業制度和産權形式的發展,企業主的數量將穩定在一定水準或者相對減少,而企業經理人員的數量將會明顯增加。不過,中國的私營企業主階層的規模增長還未達到頂峰,在未來幾十年中,私營企業主階層在社會階層結構中的比例還會有所上升。

    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通過社會主義改造,中國的個體工商戶只剩下15萬戶,私營工商業者則不再存在,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廠長都被當做國家幹部對待,屬於工人階級。在當時的條件下,權力精英與經濟精英甚至文化精英是合二為一的,實際上只存在權力精英,廠長和經理的首要任務不是發展經濟,而是講政治,搞政治挂帥。這顯然是不利於經濟發展的。世界各國的現代化經驗表明,一個國家沒有一個相當規模的企業家階層,是不可能實現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國家的現代化的。比如,日本的企業家階層在1950年只佔1.9%,到1980年已佔到6.3%,日本的現代化也就是在這30年中實現的。

    80年代以來,中國非國有經濟尤其是非公有經濟發展得非常快,充滿著生機和活力,避免了國有企業的許多問題,成為中國經濟快速增長的重要支撐點,個體工商戶階層和私營企業主階層則是這一支撐點的主要組成部分。這對於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而言,是一種非常有利的變化。我們看到,蘇聯解體後,俄羅斯的經濟改革並沒有很快帶動經濟發展,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一批經過市場錘鍊過的企業家。而中國的經濟發展一直比較迅速的一個重要原因,則是有了一批在市場上拼打出來的企業家(特別是私營企業主),他們已經成為中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中國的第一個私營企業主誕生於1981年,到2000年底為止,在工商部門登記的私營企業有176萬家,私營企業出資者有395萬人,私營企業雇工達到2215萬人。目前,中國私營企業主佔就業人口的比例為0.6%,尚未達到日本1950年的水準。當然,這裡還沒有包括鄉鎮企業和國有中小企業改制後出現的大批私營企業主,如果加上後者,其比例會大得多,但與現代化經濟發展的要求相比,其比例仍然是很低的,估計為1%左右。

    真正的經理人員階層也是最近20年中出現的,特別是90年代以後,隨著國有企業進行現代企業改造以及私營企業的發展壯大,出現了一批真正意義上的經理。私營企業主和經理人數的多少跟經濟發展水準是很有關係的。茲以深圳、合肥與漢川為例。據我們課題組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在三地所做的抽樣問卷調查,深圳經理人員階層和私營企業主階層在其十大階層中佔的比例分別達到6.15%和3.08%,已經超過日本1980年的水準(該年日本的企業主和經理的比例只有6.3%);而合肥和漢川的相同比例各自為2.84%、0.33%和0.97%、1.03%,分別只佔深圳的46.17%、10.17%和15.77%、33.44%(參見前文圖2、圖3、圖4和圖5)。顯然,深圳的經濟發達程度是合肥和漢川所不能比擬的。一般而言,經理人員和私營企業主多,意味著投資主體多,投資數量多,這無疑會帶動當地經濟更快地發展。

    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的比例在過去的20年當中也有所上升,這是因為經濟增長、城市化推進和國家的社會管理功能的擴張,導致了政府組織和公共機構的膨脹。在未來的幾十年裏,城市化還將進一步推進,政府的社會管理功能還要繼續擴展,因此,國家與社會管理者的人數還可能繼續上升。但與經理人員階層和私營企業主階層相比,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在整個階層結構中所佔比例的上升幅度不會太大。對於結構性的變化而言,最為關鍵的一點是,在三個等級地位最高的階層中,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將從目前比例最高的階層變為比例最低的階層,經理人員階層和私營企業主階層在社會階層結構中所佔的比例將會超過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所佔的比例。

    (四)現代化社會階層的基本構成成分已經具備

    從以上分析可見,當前中國社會階層結構已不再是“兩個階級一個階層”,原來的階層發生分化,新階層已經形成和壯大,更重要的是出現了一個不斷擴大的社會中間層和企業家階層。與發達國家相比,現代化社會階層結構的基本構成成分在中國已經具備,凡是現代化國家所具備的社會階層,都已經在中國出現,有的已經具有相當的規模(見表15),只是各個階層規模有大小區別而已。當前中國專業技術人員階層、私營企業主和經理人員、辦事人員、商業服務業員工等屬於中間層的階層規模過小,還沒有達到1950年美國和1975年日本的規模,而農業勞動者階層還過於龐大。當然,儘管中國的中上階層規模過小,但是已佔有一定的比例。今後,中國社會階層結構在構成成分上不會有大的變化,可能變化的主要是各個階層的規模,其中專業技術人員階層、商業服務業員工階層、經理人員階層和私營企業主階層會大大地擴張,這是與現代化建設和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變化趨勢。

    之所以説中國已經具備了現代化社會階層結構的所有基本構成,這種基本的現代社會階層格局不會再有大的變化,這是因為中國已經初步具備了現代社會的産業結構和職業結構。從表16可以看出,在從1965年到2000年的35年時間內,在中國的産業結構中,第一産業的比重明顯下降,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的比重有了顯著提高,而且已經佔了主導地位,這種變化是符合發達國家的發展和變化趨勢的。中國産業結構日趨現代化,這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職業結構和職業階層結構不會有大的變化。

    現在,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已基本形成,市場對資源配置的作用越來越大。從20世紀80年代起,中國開始對計劃經濟體制進行全方位的改革,改變了基本上單一的公有制格局,形成了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逐步取消了對大部分商品的計劃價格,國有企業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造,外資不斷進入,多種生産要素參與分配的格局已經形成,特別是勞動就業的市場化水準越來越高。正是由於市場經濟體制的這種發展,中國的職業多樣性也已得到很大發展,這就決定了中國以職業為基礎的階層結構具備了現代化階層結構的基本構成。

    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第三産業還不是很發達,第一産業比重過大,特別是第一産業的從業人數過多,每人平均國民收入還比較低,市場經濟正在發展和完善之中,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還有一些遺存物(如戶籍制度、單位制),隨著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市場化程度還會有一個大的提升,城市化還處在起飛階段,這些也都決定了中國社會階層結構還處於較低的現代化水準。

    從西方國家的現代化進程來看,社會階層結構與經濟發展水準基本上是相匹配的,隨著經濟發展水準的不斷提高,階層結構的發達程度也會得到相應的提高。隨著中國現代化建設和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第三産業將會越來越發達,會使各個職業的比重出現比較大的變化,從而影響和改變各階層的比例。對中國現代化發展來説,階層比例的變化是必不可少的,其中社會中間層的規模會大大擴張,農民階層和貧困層的規模會大大縮小,一些過渡性群體(比如農民工群體)會逐漸融合在其所屬的階層之中。如果中國社會階層比例沒有出現這樣的變化,那就意味著中國現代化還沒有實現。

    (五)現代化的社會階層位序已經確立

    現代化的社會階層結構雛形還體現在社會階層位序的確立上。所謂社會階層位序指各個階層在社會地位等級中的排列次序。階層位序取決於各個階層擁有的文化資源、經濟資源與組織資源數量,擁有三種資源數量越多的階層,其階層位序就越高,反之越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階層擁有的資源量不可能是絕對均等的,其差別將長期存在。在現代化社會,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專業技術人員階層、企業主和經理人員階層,由於他們擁有的組織資源、文化資源和經濟資源最多,所以一直處於最高或較高階層的位序,農業勞動者階層和産業工人階層由於擁有的資源量有限或比較少,所以階層位序就比較低。目前中國的社會階層結構基本上呈現出這樣的位序,表現在他們之間的收入水準和受教育程度上(見表17)。國家與社會管理者、專業技術人員、私營企業主、經理等階層不論在收入上還是受教育水準上都屬於比較高或最高的。只是這些階層之間的位序在各地有所不同。例如,在深圳,私營企業主階層在教育和收入方面都是最高的;而在合肥,他們的教育水準是最高,但收入水準並不是最高的。這是因為,雖然合肥科技人員創辦的民營科技企業較多,但這些企業都是新辦不久,所以他們的收入還不是很高。在漢川和鎮寧,私營企業主不處於最高位序,處於社會階層結構中的最高位序的是國家管理者和專業技術人員。

    (六)現代社會流動機制已經出現,正在逐漸取代傳統社會流動機制    

    在傳統社會,個人的身份(如制度性身份和出生身份)以及隨生而來的社會關係(如家族關係、親緣關係)等“先賦性因素”是決定其階層地位的主要因素。在改革前,中國實行的是身份分層,凡出生農民家庭的人都是農民,凡出生在工人、幹部家庭的人一般就是工人和幹部。農民想轉變為工人和幹部,工人轉變為幹部,都是很困難的,中間存在著難以逾越的制度性籬笆。這樣的社會流動機制,與現代化社會階層結構所需要的社會流動機制有很大的差別,也是很不公平、很不合理的,因而嚴重地限制了人們通過努力奮鬥獲得向上流動的積極性和動力,從而也影響了國家的發展活力。

    在現代化的社會階層結構中,儘管各社會階層的位序已經穩定,但作為某個階層的個人仍然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逐步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在現階段的中國,儘管先賦性因素還在繼續影響一個人的社會地位,但是,“獲致性因素”對社會流動的影響越來越大,逐漸成為主要因素,一個人憑藉著自己的努力、聰明以及能力,就有機會向上流動,也就是説,社會流動機會是面向所有的人的,是開放性的,不受個人的出生身份和家庭背景限制。

    改革開放後,中國改變了以“身份”論階層和劃分階層的做法和機制,社會流動的渠道越來越開放,也越來越多,儘管還存在許多制度性限制和障礙,但是只要通過努力奮鬥,只要有能力,每個人都有改變其社會地位的機會和可能。農村孩子可以參加高考,上大學,然後就有可能進國家機關,成為國家與社會管理者,也可以去當專業技術人員,還有更多的農村人口外出務工經商,成為工人、個體戶甚至私營企業主等,城市居民有更多的機會來改變自己的階層地位,獲得向上流動的機會。據有關調查表明,“出身藍領家庭的青年有大約一半繼承父業停留在藍領階層,另一半上升流動進入白領行列”,在城鎮,“有約30%的體力勞動者上升流動進入了非體力勞動者行列”。

    當然,機會和風險是並存的,隨著中國向市場經濟轉變,就業競爭將越來越激烈,因而難免會有人因競爭失敗而向下流動,不過這樣的人終究只是少數,而且他們只要通過努力,還是有可能改變自己的地位的。不管怎麼樣,人們有了更多的選擇機會,能力主義評判原則逐漸取代身份主義原則,成為社會流動的重要機制,這是符合現代化要求的,也是中國保持持續發展活力的需要。

    我們的調查還表明,大多數社會成員對市場化的收入分配和社會分化機制比較認同,甚至已從內心深處表示接受。這種觀念的變化,是中國經濟社會實現現代化的重要動力源和保證。例如,我們在調查中發現,被調查者較多地傾向於不同意“貧富差距大還不如吃大鍋飯”的説法(見表18)。

    在合肥,傾向於同意這一説法的人僅佔14.9%,相應地,傾向於不同意的佔了85.1%。 而在漢川,持這兩種態度的被調查者所佔比例分別為26.1%與74.9%。當然,不同階層的態度結構也有所不同,在合肥,私營企業主階層已經徹底否棄了大鍋飯意識,基本否棄大鍋飯意識的其他階層還有經理人員階層、專業技術人員和辦事人員階層,這幾個階層中傾向於同意上述説法的被調查者所佔比例分別為5.8%、7.4%與9.5%,亦即有90%以上的被調查者都傾向於不同意。相對而言,國家和社會管理者、個體工商戶、産業工人和商業服務業員工階層還有一定的大鍋飯意識,其中傾向於同意上述説法的人所佔比例分別為14.8%、18.4%、18.7%與22.3%。在漢川,私營企業主階層也是基本否棄大鍋飯意識的階層,另外,經理人員階層的大鍋飯意識也很淡,在這兩個階層中,傾向於同意上述説法的人分別僅佔3.2%和7.6%,而傾向於不同意的人分別佔96.8%和92.4%。其他各階層則都有一定的大鍋飯意識,其中,國家與社會管理者、商業服務業員工和個體工商戶階層的大鍋飯意識還比較濃厚,傾向於同意上述説法的被調查者所佔比例分別高達32.0%、32.1%和35.1%。

    從上述分析來看,個體工商戶的情況有點特殊,在兩個地方都是大鍋飯意識相對較為濃厚的階層。這可能反映了以下現實:(1)目前,他們中的許多人實際上是下崗職工,與以前的職業地位相比,現在有一些失落感;(2)在目前的宏觀條件下(比如管制較嚴、融資環境差等),他們的經營活動比較艱難。但總的説來,大多數被調查者都是寧願貧富差距大一些,也不願意再吃大鍋飯。而且,還可以説,在經濟發展水準相對較高的地方,以及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職業領域,被調查者的大鍋飯意識相應較弱。

    以上六個方面的分析表明,改革開放以來,一個具有活力、結構形態相對合理的現代化社會階層結構在中國逐漸顯露出來,可以説,現代化的社會階層結構的雛形已經形成。這個雛形的一個重要標誌是社會中間層不斷壯大以及社會流動機制合理化,在這樣的社會階層結構中,人們的社會流動機會比以前更多了。但是,應該看到,這樣的社會階層結構與現代化的要求還有一些距離,其中仍然存在許多不合理的因素。在中國,一個現代化的社會階層結構的最終形成,還有一個相當長的過程,期間還有很多變數和可能性,這意味著一個現代化階層結構的形成還需要國家精心地去培育和引導。

    中國網 2002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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