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農村社會階層結構的變化

    與80年代相比,90年代以來,中國農村社會階層結構在構成比例上已經發生很大變化。這種變化的表現,主要是各個階層的比例的增減與經濟社會地位的消長。

    (一)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農村社會階層比例的增減

    90年代中期以來,規模有所縮小的農村階層有農業勞動者、農民工與鄉鎮企業管理者,而規模在不斷擴大的農村社會階層則有雇工、個體勞動者和工商戶、私營企業主、農村知識分子和農村管理者(見表3)。從表3可以看到,農業勞動者佔農村就業人口的比例從1989年的55%~57%降到了1999年的48%~50%,農民工的相應比例從24%下降到16%~18%,鄉鎮企業管理者從3%下降到1.5%,實際上,這兩個階層的比例下降的幅度可能會更大些,因為鄉鎮企業改制後的農民工已經轉變為雇工,相當部分的鄉鎮企業管理者轉變為私營企業主和管理者,但仍然被有關部門按照鄉鎮企業口徑加以統計。另外,最近幾年城市把部分民工清退回農村,也減少了民工的數量。

    在規模不斷擴大的農村社會階層中,雇工人數增長最快,其次是私營企業主,而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主要原因還是鄉鎮企業改制。總的來説,農村社會階層結構比例變化的方向是合理的,體現了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趨勢。比如,隨著農村非農化水準的不斷提高,農業勞動者繼續減少;隨著農村經濟活力和實力的增大,私營企業主和雇工階層規模也在擴大。但值得注意的是,農村知識分子階層、個體勞動者和個體工商戶階層增長緩慢,而農村管理者卻有增無減,不符合現代化發展的要求。

    (二)農村各階層的社會經濟地位同時也發生了一定變化

    農業勞動者主要是指靠承包集體耕地,以農業收入為其全部或大部分生活來源的農民。這是農村最大的社會階層,在中國整個社會階層結構中也是最大階層。20世紀90年代以來,這個階層的經濟地位不但沒有得到改善,反而還有所下降,其收入與其他階層的差距在拉大。1999年,中國社會結構變遷研究課題組在湖北漢川市(縣級市)調查時發現,該市的農業勞動者階層佔47.57%;而在貴州鎮寧調查時則發現,該縣農業勞動者階層佔62%。漢川市屬中等發展水準地區,鎮寧縣是國家級的貧困縣。而在南方經濟較發達的蘇南等市縣,農業勞動者所佔比重都在30%以下。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説,農業勞動者階層的比重已經成為衡量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程度的一個重要標誌。

    農民工是農村人口最容易選擇的職業,因為大部分農村人口沒有多少經濟資源和文化資源,而有的是勞動力資源,但是他們不喜歡務農,特別是農村青年,視務農為沒有出息的職業選擇,所以他們紛紛外出打工。從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全國出現“民工潮”現象,進入90年代,民工潮一浪蓋過一浪。據第五次人口普查,目前中國有8800萬流動人口(實際人數可能更多),其中大部分是農民工。狹義地説,農民工是指在集體、國有單位工作的農村人口(或者有農業戶口的人),廣義上則還應包括雇工,但是為了考慮雇傭關係,所以把雇工分離出來,作為另一個階層看待。90年代中期以來,農村大部分集體鄉鎮企業紛紛改制,造成了農民工的減少;同時,城市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為了安置下崗工人,也清退了不少農民工,有一部分農民工因找不到其他非農工作而返回農村務農。2001年上半年,我們在貴州黔東南農村調查時發現,有不少青壯年農民從廣東、福建、浙江等地返回農村,原因是在外找不到工作,但在家裏也沒有事情可幹。他們説,各地經濟都不是很景氣,另外,企業越來越多地需要腦力勞動者而不是體力勞動者,所以他們找不到工作。所以,近年來,農民工人數出現下降趨勢。

    在社會經濟地位上,雇工階層與農民工實際上沒有什麼差別,只不過他們受雇于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業主和三資企業而已。雇工的身份也是農民工,經濟上與上述農民工沒有差別,有些雇工的經濟狀況還略好一些,但政治上、社會上是雇工。近十多年來,由於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與三資企業發展很快,加上集體企業轉制的作用,雇工階層人數增長很快。該階層在農村勞動人口中所佔比例,1989年時僅為4%,現在則達到了16%~17%。

    按理説,農民工和雇工都是工人,應該與城鎮國有企業的工人沒有什麼不同,都屬於工人階層。但是,他們因為有農民身份,所以在政治上享受不到工人待遇,比如,工會不管他們的事情,碰到勞動糾紛、工傷事故等,往往也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在社會福利上,他們不享受國家給予城鎮國有企業的工人的待遇;在經濟上,他們的狀況雖然比農業勞動者好,但一直只能獲得低工資,在最近的十多年裏,有很大部分農民工和雇工的工資一直處在400~500元的水準,沒有任何增加,儘管國家職工的工資在不斷地得到調高。所以,儘管許多農民因為務農實在無利可圖而紛紛外出打工,但在城市裏,在經濟發達的農村地區,農民工和雇工卻處於社會的最低層,其社會地位甚至比在自己家鄉還低:他們不僅工作辛苦,而且居住環境惡劣,備受歧視。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國社會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農村知識分子應該是農村的社會精英,分佈在農村教育、醫療衛生、科技和文化藝術等領域。他們被一般農民説成是有文化的人,但是除了在發達農村地區外,他們所享有的社會經濟待遇並不很理想。特別是在落後、貧困的農村,教師們往往不能按時足額地拿到工資。有些地方發不出工資已長達1年以上,這些地方的醫務人員也因經濟困難而改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農村過去建立起來的三級醫療保健體系。農技人員的處境更糟糕,有些地方的農技推廣站名存實亡。

    總的來説,因為城鄉二元社會結構沒有改變,農村知識分子在政治、經濟、專業上的發展遇到的困難很多,有不少人都轉到城市或其他行業去了;農村出去的大中專畢業生也嫌農村條件差,千方百計地不回到農村工作,不像過去農村知識分子是一個農村人非常羨慕的職業(當然在一些農村還是有吸引力的),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農村知識分子的來源。所以,90年代以來,農村知識分子人數增長不多,導致農村的教育、科技、醫療、文化藝術等事業比城市發展遲緩。據《中國農村年鑒(2000)》統計,1999年農村有各類學校的教員職工635.55萬人(其中小學教職工406.8萬人),醫護人員116萬人,文化站、農村劇團、文化專業戶等約100萬人,另外還有農業科技人員約300萬人。合計總數約1153.5萬人,約佔農村人口的2.5%。近年來,民辦教師都已轉為公辦教師,所以,在農村知識分子階層中,多數人擁有非農業戶口,只是他們在農村工作,在農村有特殊的政治和經濟地位。

    農村人口去當個體勞動者與個體工商戶的人數,在90年代以來,還是非常多的,因為不論在經濟條件上還是在社會地位上,這都是一種向上的流動。一方面,只有經濟條件較好或經營能力較強的人,才可能去當個體工商戶和個體勞動者;另一方面,他們能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勞動和成果,他們中有一些人還雇用他人勞動。另外,比起去當私營企業主,當個體工商戶還是比較容易的,所以,進入這個階層成為農村人口尋求向上流動的一種非常適宜的途徑。改革開放以來,這個階層一直保持著很快的發展速度:1978年只有15萬人,1988年已達1070萬戶,1999年全國有3160萬戶,從業人員6241萬人,其中在農村的有1968萬戶,從業人員3935萬人。這些人戶是在工商部門登記了的,除此之外,農村還有相當一部分從事二、三産業勞動的個體經營的人員,因各種原因而未登記在冊,或者多人用一個登記執照從事經營。所以,農村實際從事個體工商經驗的戶主,約有3000萬人。當然,各地的分佈是不同的。

    私營企業主階層雖然是改革後出現的一個新興階層,但它不僅發展很快,而且已經進入中國社會階層結構中的上層,在農村尤其如此,至少農村的經濟精英和社會精英(有的已經成為政治精英)是這樣。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這個階層的社會、經濟和政治地位上升得非常快。第一傢俬營企業是在農村創辦的,也是在農村初步發展起來的,到1987年時,80%的私營企業辦在農村。但1992年以後,形勢有利於私營企業發展,不少規模大一些的私營企業都向城市轉移,以尋求更好的發展環境和機遇。一部分私營企業主的戶籍已轉為城市居民戶籍。所以,到了1999年,全國1508857傢俬營企業中,辦在農村的只有614877家,佔40.75%。這61萬多家農村私營企業共計有投資人約100萬人。除此之外,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相當一部分鄉村集體企業改制為非集體企業(實際上就是私營企業),這些改制企業的主要所有權人大都是原來的廠長、經理,總計也有近100萬人。

    在整個20世紀80年代,私營企業主的地位沒有得到社會和政治的認可,特別是1989年後,他們受到各種各樣的非議,所以有不少私營企業主投靠到集體甚至國有單位,戴上“紅帽子”。但是進入90年代中期後,私營企業主的地位逐漸得到政治和社會認可,一些私營企業主進入各級政協和人大,一些私營企業主當上村民委員會主任或其他幹部,甚至還有一些私營企業主進入鄉鎮當幹部,他們在農村的經濟和社會影響力有了很大的增強。

    鄉鎮企業管理者可以説是中國農村的一個主導階層,他們在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和90年代初期曾經在社會上紅過一陣。當時,鄉鎮企業每年以30%~40%的增長速度發展,1987年,在農村社會總産值構成中,鄉鎮企業總産值超過了農業總産值。由於這種高速發展及其所起的重要作用,鄉鎮企業被譽為中國農民的又一個偉大創造。一些鄉鎮企業的廠長、經理則被稱為農民企業家,在農村,他們無論在經濟上還是在政治上都很有地位。

    但是,1995年下半年以後,鄉村兩級集體所有的鄉鎮企業遇到很大困難,被迫進行以産權改革為核心的改制。到1998年,多數集體所有的鄉鎮企業已經轉制為私營企業或個體工商企業。不過,一些規模較大、經濟實力雄厚的鄉鎮企業還仍然被保留著,多數鄉鎮也都還有幾個這樣的企業,它們在鄉鎮的經濟和收入等方面的作用仍然舉足輕重,所以鄉鎮企業管理者也仍然是農村社會的一個重要社會階層,只不過其人數比以前少了。

    農村管理者是中國農村的政治精英,是國家與農民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他們對下代表政府行使國家的權力,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和法令,完成各項任務;對上代表農民群眾,反映民意和保護農民的利益。他們不但擁有政治資源,而且還掌握著各種公共資源,特別是在集體經濟發達的農村,他們還兼任鄉鎮企業管理者,直接控制著企業的經營管理和分配。但是,從1996年開始鄉鎮企業改制後,他們或者退出企業,或者成為改制後的企業老闆。在一個村或一個鄉(鎮),經濟能否發展,社會能否進步,與農村管理者階層有很大的關係。

    不過,目前,農村管理者與農村社會其他階層的關係不是很好。在一些地方,農村幹群關係比較緊張。這裡的原因比較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三個。一是農村管理者的管理缺乏透明性和公開性,農民群眾對社區決策和公共資源配置沒有發言權和監督權。二是在執行國家政策時缺乏迴旋餘地,特別是許多政策沒有給他們提供應有的迴旋餘地,所以容易招致群眾對他們的不滿。三是1996年以後,農村經濟發展出現波折,農産品價格連續幾年下挫,鄉鎮企業發展受阻,鄉村兩級財政普遍困難,多數鄉村財政入不敷出。在中西部地區和以農業為主的地區,多數鄉鎮不能按時給幹部發工資。有些鄉鎮就設立各種名目向農民攤派收費,加重農民負擔,引起農民不滿。所以,近幾年來,一部分地區的幹群關係比較緊張。多數地區現在正在採取精官簡政的改革,也有些地方則採取撤鄉並鎮和合併行政村的措施,其目的之一也是為了減少幹部人數。

    中國網 2002年2月4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