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農村社會的合理分化

    加快農村社會的合理分化,是新世紀實現中國現代化的迫切要求

    從國家的角度來看,基於中國農村社會階層的分化現狀以及所面臨的社會、經濟和制度環境,我們認為在政策上需要解決這樣兩個問題:一是如何改善農村各個階層特別是農業勞動者、農民工和農業雇工的經濟地位,二是如何使農村社會分化融入整個社會結構的調整和現代化過程之中,使職業分化與空間遷移同步進行。對此,我們提出如下一些政策性建議。

    (一)加速農村社會的合理分化,需要國家在農村政策上做出有針對性的相應調整

    如上所述,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社會不再是清一色的務農社員了,廣大農民已經分化為職業、收入很不相同的8個社會階層。因此,在農村,我們既能找到資産上百萬、上千萬的富翁,又能找到一貧如洗、連溫飽都無法解決的窮人,他們從身份上看也許都是農民,或者更確切地説是被稱做農民。而國家在制定有關政策的時候也往往忽略了農村社會不同階層之間的區別,結果是政策的執行碰到非常大的困難。比如,農民負擔重是一個一直困擾著決策者的問題,可以説,90年代以來,中央年年都要講減輕農民負擔問題,併為此而三令五申,發佈了不少文件,可是農民負擔卻是屢減不降,甚至在不斷加重。那麼,問題的癥結究竟在哪呢?

    我們認為,現有的減負政策沒有以農村已經分化了的社會階層結構為依據,是問題的關鍵所在。我們看到,1999年中國農村還有8.7億多人口,如果中央要求每年減少每個農民100元的負擔,那麼各級政府的收入就要減少870多億元,也就是説,國家要拿出870多億元的財政收入來彌補減負後出現的政府財政支出缺口,但國家2000年的整個財政收入也就1萬億元多一點。顯然,現有的減負政策實際上是不可行的。

    那麼,難道就沒有減輕農民負擔的辦法了嗎?當然有。減負,首先要看誰的負擔重,誰的負擔不重,籠統地提減輕農民負擔,是不對的。根據我們對中國農村階層的研究和分析,我們發現,有些農村階層不但不需要減負,反而需要增負,比如農村的私營企業主、鄉鎮企業管理者,他們現在不僅負擔不重,而且他們還沒有給國家交足稅額。據我們課題組漢川分組的研究,現在,在農村,越是收入高的人,稅負越輕,出現稅負累退現象。另外,在沿海發達地區的農村,農民基本上沒有什麼負擔。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減輕負擔的不是這些階層的人,而是其他階層的人,其中最需要減負的是農業勞動者階層。

    我們在上面指出過,現在,農業勞動者收入最低,他們無疑需要減負,特別是中西部落後農村地區的農業勞動者更需要減負,國家甚至應該免掉他們的負擔。所以,在政策上,國家一方面要增加農村高收入階層的負擔,特別是加大向他們徵收稅款的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轉移支付的力度,用徵收到的稅收改善低收入階層(主要是農業勞動者階層)的經濟地位。所以,我們認為,國家的農村減負政策應該改為減輕農村低收入階層負擔① 的政策。不同階層,不僅有著不同的收入,而且在實際生産生活過程中也會碰到不同的問題和困難,需要國家提供不同的政策和行政服務,在這種情況下,千篇一律的政策往往會碰到操作難、效果差等問題,甚至落入失效境地。要保持農村社會穩定,迫切需要國家調整目前的農村政策,有效地提高農村低收入階層的經濟地位。

    (二)結合社會結構的分化與變遷,解決農村的結構性問題

    農村的結構性問題,僅僅依靠農村力量,僅僅局限在農村內部,是無法解決的,需要借助於外部力量,需要與整個社會結合在一起,才能得到解決。儘管中國農村社會出現分化,形成了不同階層,但是,這些階層或者滯留在農村內部,或者即使進入城市(如民工),也仍然沒有融入到城市社會體系中去。這是中國城市化滯後、城鄉二元格局繼續存在的結果。如果不徹底改變城鄉二元格局,那麼就無法解決農村目前存在的許多社會結構性問題,農村社會結構也就不能實現現代化變遷。

    儘管中國已經是一個中等水準的工業化國家,1999年第一産業在中國的GDP中只佔17.3%,但是中國城市化水準卻低於世界平均水準(46%),只有30.9%,嚴重滯後於工業化,由此引起了一系列經濟、社會問題,阻滯了經濟、社會的健康、協調發展。城市化滯後,嚴重地阻礙了第三産業的發展。第三産業不但是降低交易成本,改善環境,增加人民生産生活便利,提高生活品質和提高人的素質的産業,而且還是吸收大量勞動力的産業,是農民最容易進入的産業之一。當然,城市化對農村社會結構的影響是全方位的,是帶動農村社會分化的最重要引擎。目前,由於城市化滯後,中國農村人口而不能實現大量的轉移,另一方面由於城鄉分割,導致農村社會分化不徹底,農民工儘管從事著工業、商業與服務業勞動,但沒有真正融入到城市社會的工人、商業服務業員工階層中去。

    沒有城市化的發展,農村、農業和農民的問題也不可能得到有效的解決。農村之所以窮,是因為人口太多,農業之所以不能實現産業化發展,也是因為人口太多。過去人們常講,農民問題是土地問題,這個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了。現在的農民問題是就業問題。靠一家種幾畝田,農民便不能充分就業,因而也富裕不起來。現在,解決農民問題的關鍵是要打開城門,讓農村的剩餘勞動力到第二、三産業中去就業,“只有減少農民,才能富裕農民”。在農業中就業的農民減少了,留下的農民就能擴大經營規模,從而提高勞動生産力;而在第二、三産業就業的人多了,城鎮居民多了,農産品也便有了更大的市場。過去,毛澤東説,農村是廣闊的天地,青年們到農村去,是大有作為的。時代不同了,現在應該説,城鎮是廣闊的天地,農民們到城鎮去,是大有作為的。例如,使滯後的第三産業發展起來,就可容納上億的勞動力。

    總之,調整城鄉社會結構,加快城市化的步伐,改變城市化嚴重滯後於工業化的狀況,應是當務之急。16年前,著名經濟學家張五常先生預言過:“假若中國要在20年後有足以炫耀的經濟表現,以我個人的保守估計,在這20年間必須要有三四億人口從農村遷徙到城裏去。”他把這件事稱為“大搬遷”。他還説:“假若這個大搬遷不出現,經濟現代化就難有大成,若要農村內大量增加農産品以外的工商業産品,就會因費用奇高而難以辦到。”“要實現大搬遷,惟一可行的辦法,就是改變制度,讓大搬遷由市場自動調節,由人民自己開動腦筋,自由選擇,順其自然地進行。一個驟然看起來差不多無法辦到的大變遷,只要制度一改,對症下藥,其發展的順利及神速,是會超出一般人所能想像的。中國的希望,是要靠大搬遷的壓力大顯神威。”

    (三)今後農村社會各階層的可能變化趨勢

    城市化是任何國家在現代化建設過程中所無法違抗的普遍規律。中國目前已經處在城市化加速發展的時期。只要戶口制度一改,城市化就會發展得順利而神速。樂觀地估計(條件是近期就一定要改革戶籍制度),如果今後的城市化水準每年提高1.2個百分點,那麼,20年後,中國的城市化率就能達到60%左右。②戶籍制度改革已經啟動,“城鄉分治,一國兩策”的局面會得到改變,城鄉壁壘也會逐漸被拆除,城市化將由市場自動調節,全國形成一個統一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社會結構也會是一個統一的體系,而不再是現在這種城鄉分別統計、分別研究和分析的兩個體系。如果按這樣的方向發展,那麼,中國農村社會階層格局將會與現在完全不同,前面提出的農村8個社會階層各自都會發生新的變化,變化趨向是農村人口不斷向城市轉移,農村社會階層趨於簡單化,農業勞動者將成為農村的最主要階層,且在中國社會階層結構中所佔的比重將會很小。只有這樣,才表明中國現代化已經得到實現。實際上,目前,這樣的一些新變化已經出現。

    私營企業主階層最早是産生在農村的。1991年以前,80%的私營企業主在農村,城市的私營企業主是少數。1992年以後,城市的私營企業大批發展起來,農村有些規模大的私營企業也遷往城鎮。現在,私營企業主階層的60%在城鎮、40%在農村。隨著城鄉二元體制的進一步改革,將會有更多農村私營企業主把企業搬到城市,不會有城鄉之分。

    個體工商戶實質上就是小的私營企業。20世紀80年代初,政策規定雇工8人及以上的為私營企業,雇工7人及以下或不雇工的稱個體工商戶。今後這個政策將會改變,統稱之為私營工商戶。其中大部分規模稍大的工商戶也會轉移到城鎮,小型的會留下,成為自營業者。如果他們的收入來源全部是第二、三産業,那麼他們就不再是農民,即使還居住在農村,也只是農村住戶,而不是農民階層的成員。

    個體勞動者原指農村的各種匠人,如木匠、瓦匠、鐵匠、石匠、裁縫、理髮(剃頭)匠等,他們是農村手工業者的一部分,在農村是有傳統的。他們一般都是兼業的,既種田,也從事手工業。可以把他們視為兼業農戶。

    目前,約5000萬個農民離土離鄉,在城鎮打工,有的已在城鎮做工十多年,但因為戶口原因,成不了正式工人和當地居民。戶口制度一改,他們中的絕大部分會成為城鎮的工人,與當地居民融為一體,其中多數人也會把老婆孩子帶去。僅此一項,城市人口就會增加一億,就可使現在的30.9%的城市化率增加8個百分點。還有3000多個萬名在鄉辦、村辦集體所有制鄉鎮企業裏工作的離土不離鄉的農民工。戶口制度改革之後,他們中的大部分也都會遷到當地的小城鎮居住。一些村辦集體企業規模大了,這個村本身就會被建成為小城鎮,如江蘇的華西村、深圳的萬豐村、北京的韓村河村等,建設得都比一般小城鎮還好。戶籍制度一旦改變,這3000多萬個離土不離鄉的農民工多數也都將成為工人。我們這裡所説的雇工,實際上就是在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企業中從事二三産業勞動的農民工。戶籍制度一旦改革,他們也都將成為工人和職員,遷居城鎮,而不再是農民。

    在農村工作的教員、醫生、護士、文化藝術工作者、農業科技工作者等農村知識分子,過去因為戶口制度的原因,被稱為民辦教師、赤腳醫生、農民技術員等。前些年,政府已經把民辦教師等轉為非農業戶口了。但今後這些知識分子還將長期在農村工作;不過,他們不再是農民,他們與在城鎮工作的同行一樣,都屬於同一個階層,只是工作地點不同而已。

    鄉鎮企業管理階層已經隨著集體鄉鎮企業改制而開始分化和衰落。由於在鄉村集體企業中,一部分會變成股份制的現代企業,一部分會轉成股份合作制企業,還有一部分會轉成私營企業,所以,鄉鎮企業管理者階層今後會轉變為企業家、經理、專業技術工作者,還有一部分會回到鄉鎮政府或村委會成為農村幹部。以後,隨著戶籍制度改變,農民工、農民企業家、農村知識分子、民辦教師等一類的特有名稱將逐步消失。

    農業勞動者階層將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和戶口制度的改革而逐年減少。在現代化的社會結構中,農業勞動者是一個很小的階層,一般只佔全部就業人口的2%~15%。今後,在農村居住的主要是農業勞動者。戶籍制度徹底改革後,過去的農民身份不再存在,農民純粹是一個職業概念,等同於我們所説的農業勞動者。據前述估計,到2020年,他們佔全國就業人口的比例將不到40%,以後還會繼續減少。

    農村管理者過多,是當前農民負擔屢減不降的重要原因之一。改革二十多年來,農村管理者增加了很多,有些地方增了一倍還多。這是合作化、人民公社、集體經濟時期遺留下來的包袱,政經、政企不分,農村幹部要完成的任務太多,管的事太寬,權力也太大,這些都是計劃經濟體制條件下形成的體制弊端。設那麼多的官,管那麼的多事,給那麼大的權,既不合理,也無必要。

    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之後,鄉鎮一級成為基層政權的行政機構,把轄區範圍內的政治、行政、財政、稅收、社會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公共設施建設等等事務擔當起來,幹部由國家法定的公務員擔任,人數多少視本鄉鎮的大小、人口多少、發展水準高低而定,而把經濟活動交還給社會,由企業、公民去經營。村一級幹部減少到最低限度,由政府給被選出的村民自治委員會的主任和一兩個副主任發放象徵性津貼。經濟合作組織、民間群眾組織、社團組織都由公民自願參加,各組織的領導由民主選擇産生,多為榮譽性和義務性職務,而不能像現在那樣,有個事就要安個幹部,是個幹部就要拿補貼,開個會就要吃喝。從制度上改變原來人民公社時期留下來的不良傳統(那時連開個會都要記工分、拿補貼),從根本上解決好幹部與農民的關係。農民、居民在戶籍制度改革以後都是公民,公民除了依法納稅外,有權拒絕各種攤派、集資,徹底解決長期困擾的“農民負擔”問題。

    實現了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城鄉一體化以後的農村可能會是怎樣的呢?從一些發達國家的農村看,大體有兩類情形。一類像美國、丹麥、澳大利亞等地多人少的國家,70%~80%以上的人口集中在城市,家庭農場主、農業工人很少,大約為5%~10%。農場規模很大,佔地幾千畝甚至幾萬畝,一家一個大農場。農戶之間相距幾公里、十幾公里,他們的相互交往靠汽車、電話、電腦,聚會在小集鎮內進行。一類像日本、南韓等人多地少的國家,實現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之後,大量的青年農民都進城從事第二、三産業,但農村的格局還未變,一家一戶的房子還留在村落,原封未動。只是人少了,有些全家搬走了,房子還空著。政府用工業反哺農業、農村的水利、道路、電力、通訊設施、上下水道都修好了,生産、生活也都現代化了。住在農村裏的人,純農戶是少數,多為兼業農戶。在靠近大中城市的農村裏,還有相當一部分人完全不從事農業,在城裏工作,上下班靠汽車。也有一部分農戶實行一家兩制,中老年的父母還種田務農,年輕的子女在城裏上班掙工資,但住在農村。

    中國是個人多地少的國家,在今後三四十年裏,也會像日本、南韓那樣,農村這個社區會長期存在。農村居民將由四類人組成:一是純農戶(日本稱專業農戶),主要靠農業收入來源為生;二是農業兼業戶,收入大部分靠農業,小部分靠非農業;三是非農業兼業戶,收入來源大部分靠第二、三産業,小部分靠農業;四是住戶,即住在農村但不從事農業的家庭。隨著國家現代化的發展,這四種居民戶在不同地區、不同時間的比例是不同的。現代化水準越高,離大中城市越近的農村地區,第一、二類農村居民的比例會越小,後兩類居民越多。其中的第一、二類居民還可被稱為農民,而後兩類居民,特別是第四類居民,則不再是農民。

    中國網 2002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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