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與中國勞工的權利

馬蔚

    ●當WTO給中國經濟帶來機遇的時候,讓我們冷靜地、從普通勞動者的角度探討一下,基本生存與最大利潤、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的關係。

    ●我們不僅僅追求經濟上的巨大成就,我們也追求社會的安定和可持續發展,最終追求每一個生命個體的自由與幸福。

    嘉賓常凱:中國工運學院勞動關係研究所所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勞動法研究所研究員、北京大學勞動法學博士

    ■資本擁有了無國界自由流動的地位,勞工權利是會自然地水漲船高,還是面臨更多的挑戰?

    記者:加入WTO的國家必須具備一個最基本的條件,那就是實行市場經濟,而這也是橫亙在中國與WTO之間長達15年的主要障礙。我們知道入世以後中國有義務按照WTO的共同規則來改造自己的經濟管理體制,由此大家都普遍關心這會對中國經濟産生什麼影響,但是入世會對中國建立在計劃經濟基礎上的社會結構,尤其是勞動關係産生什麼影響呢?

    常凱:WTO作為經濟全球化的一種組織形式,其性質是什麼?實際上就是資本主義在全球的劃分,是資本無國界的自由流動。WTO規則當然也就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共同規則。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世界已經形成為一個共同的市場,資本主義獲得了其話語權和處分權,這一事實我們無法回避。

    WTO的出現,對於推動全球範圍內“市場經濟,自由貿易”的實現具有無可否認的積極意義。

    然而,這種推動是以資本的擴張為目的和手段的。而資本擴張的直接要求是對於勞動的壓制和剝奪。從國際上的發展趨勢看,勞動和資本的矛盾不是日漸削弱,而是變得突出,勞動者並不因自由貿易而享有更多的發言權,而是變得更被動了———因為資本可以全球流動,可是勞動者畢竟不可以全球自由流動。與此同時,工會在與資本的對抗中處於更加劣勢和弱勢的地位。

    記者:我們可以發現這樣幾個事實:一是跨國資本總是從工資標準高的地區向工資標準低的地區流動,二是幾個跨國集團便可以壟斷整個行業(産業)的利潤,三是貧富差距越來越大,財富越來越集中到少數人的手中。我覺得WTO更像是一個跨國集團或稱財富俱樂部,這個俱樂部的基本規則會對中國的現存勞動關係造成什麼影響?

    常凱:不容樂觀。事實明擺著,我們在引進市場經濟的同時,必然引進市場經濟的基本矛盾,也就是勞資矛盾。其實我們在確定市場化改革目標的時候,就已經逐步出現勞資矛盾:從多種所有制到勞動力市場化,再到按要素分配———基本經濟制度的變革,必然會使勞資力量對比發生變化。具體説,過去勞動者的主人翁地位以什麼為基礎?是以公有制和按勞分配。而市場經濟則是以所有制的多元化和要素分配為基礎。加之勞動力市場的供過於求,更使得勞動者處於不利地位。資本是追求利潤最大化,工人是追求工資最大化,都有其合理性,但是他們並不對等。誰説了算?資本的地位不斷上升,這是大的趨勢。仔細分析中國爭取入世的十幾年,我們不難發現中國勞資關係也一直在發生著改變,一方面是國際資本大舉進入中國,一方面是中國所有制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市場化規則的確立。這些規則包括産權關係、管理權關係,還有勞動關係的調整和處理。所有這些,既促進了中國勞資關係的重構,也加劇了勞資關係的衝突:出現了非公有制的勞動關係;以前具有濃厚政治色彩的、行政手段控制的、利益一體性的勞動關係,轉變為以經濟利益為基礎的、市場經濟調節的、利益協調型的勞動關係;包括就業、分配、社會保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勞動問題越來越嚴重,勞資關係的矛盾和衝突日益加劇。

    ■當資本追求利潤最大化成為必然趨勢,政府應充當什麼角色?在調和勞資衝突、維護社會公正方面,法律有何作為?

    記者:正如您所説,不少企業存在著拖欠或剋扣工資,工時長、工作條件差等侵犯勞工權利的問題,這幾年惡性勞動事故更是觸目驚心。此外,失業職工日益增多與社會保障覆蓋面小的矛盾,也令人擔憂。在您看來,解決這些問題出路何在?

    常凱:我認為首先是政府不能逃避責任。比如説到就業權,誰是義務一方?是政府,政府有義務通過公共政策擴大就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再比如欠薪問題,這個問題去年已經位列引發勞動爭議的第一位。私企是有錢不給,國企是沒錢可給,工人曆盡艱辛打贏了官司,可是沒法執行,仍然是兩手空空。香港政府的欠薪保障制度就值得借鑒。

    政府有一筆欠薪保障基金,一旦勞動爭議審裁處判企業敗訴,工人可以直接從政府領錢,政府再向企業追,根本就跑不掉的。

    我們的社會曾經流行一種説法,認為改革開放以前工人吃大鍋飯,養懶了。我認為這種説法相當片面,其實工人主要還是低收入、低工資、高奉獻,積累了我們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而誰也無法否認改革的成本最主要是由工人承擔的。如果不承認這些,就意味著歷史的欠債、現實的欠債一筆勾銷。

    記者:1995年我國出臺了《勞動法》,規定了調整勞資關係的基本原則,也成為勞動者藉以維護自己權益的上方寶劍。目前違反《勞動法》的現象不斷,您是否覺得我們有必要檢討這部法律的遵守、實施狀況?

    常凱:應該説,《勞動法》的實施,奠定了目前以市場價值為基本取向的勞動法律體系的基礎。但是這部法律過於原則,加之受體制改革和整個法治環境的影響,都加大了其具體實施中的難度,所以勞動爭議、工人權利被侵害相當普遍。原因是三方面的:一方面僱主出於追求利潤的目的,必然要降低成本,盡可能少雇傭工人;另一方面,改革過程中,對工人利益考慮過少,相當的改革成本由工人承擔了;在勞動爭議的處理特別是涉及政策性的問題上,對工人補償不夠,例如欠債問題,企業欠債企業還,企業破産就沒人管了。勞工問題涉及三方,一是工人要團結,二是政府要公正,不能過於倚重偏向資本,三是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只顧自身的發展而不顧社會發展、社會穩定,本身就是很短視的。

    現在需要強調經濟與社會共同發展,資本與勞動態勢平衡,企業與工人各得其所。在現有情況下盡可能做到更合理、更公平。

    記者:我注意到您在文章中屢次提到國際勞工標準,認為這是我們當前不容回避的問題。您能不能結合《勞動法》談談您在這方面的觀點?

    常凱:國際上現在爭論最大的問題是WTO與勞工標準或社會條款的問題,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認為應當將勞工標準放到WTO經濟貿易規則裏面,發展中國家則強烈反對。

    我並不主張把我們的勞工標準提到發達國家的工資、工時,實際上國際上提出勞工標準和經濟貿易規則要有聯繫,主要指的是基本標準,比如成立工會,集體談判,反對強迫勞動,反對童工,同工同酬,這些都是勞工的基本權利。

    應該説中國的勞工標準立法,除自由結社和強迫勞動問題與國際社會存在一定分歧外,在其他內容上與國際社會要求並無大的差別,有些標準如工作時間還超過了一般的國際標準。我們需要做的是在堅持原則基礎上與國際勞工標準接軌,因為經濟立法要與國際接軌,我們不可能想像,資本接軌、管理接軌、分配接軌,但是作為經濟立法一部分的勞動法律不與國際接軌。

    記者:您是否能再具體一點?

    常凱:工人團結成立組織的組織權利是工人的基本權利。現在存在的問題一是非公有制企業中工會組建率非常低,只有百分之幾,二是老闆控制工會問題相當突出。也就是説企業的工會是老闆組織的,老闆的親戚當工會主席。這種情況比不成立工會對工人的侵害更大,因為不成立工會或阻止成立工會只是侵害工人的權利,而老闆控制工會則不僅侵害更是剝奪工人的權利。《工會法》修改中特別有一條,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不得作為工會委員會委員人選,可見這個問題嚴重到什麼程度。雖然現在法律規定了,這裡還有一個實施的問題,束之高閣仍是沒用。

    此外,勞動標準應該細化,比如工時的問題,超時工作是很普遍的問題,工傷、工亡很多,但是也往往得不到賠償。在勞動執法上,以及司法判決上,還應該進一步加強對勞工權利的保護力度。勞工權利保障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被忽視了,如果進入WTO後仍然不被重視,將來引發的社會問題恐怕不是容易解決的。

    ■作為廣大勞動者代表的工會組織,需要改變行政化的運作方式,工會工作者應該成為勞動問題的專家。

    記者:前兩年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工會主席作為企業方的代表與工人對簿于勞動爭議仲裁庭。現在雖然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是與其同出一脈的認識卻並不鮮見,那就是工會不能和企業唱反調。這些年全國總工會倡導維權,並積極適應新形勢轉變自身角色,但是,行政化的運作方式似乎並沒有被觸及。

    常凱:提勞工問題必涉及工會。從這個意義上講,進入市場經濟為發揮工會作用提供了機遇,同時工會也面臨巨大的挑戰。20年來,中國工會不斷實行市場化的轉變,越來越往前走,但是差距仍然還比較大。基本上還沒有改變傳統的工會工作模式,向上級負責,檢查評比,諸如此類。

    我認為工會主要應該按照法律要求實現自身的轉變。這裡最核心的是什麼?就是工會是勞動者利益的代表者、維護者。這一點在《勞動法》、《工會法》裏都明確規定了,這是工會工作的法律前提和法律依據,而我們的問題恰恰就出在這裡。工會的權利是什麼權利?不少人往往以為是上面給的權力。其實不然,工會是勞動者權利的代表,不是上級組織的代理。從代表工人與僱主進行集體談判,到簽訂勞動合同,進行維權訴訟,這些都是勞動者迫切需要工會做的事情。

    記者:説到代表誰的問題,不少人認為工會的會費大部分是企業撥交,所以工會不應該與企業對抗。

    常凱:我覺得這樣的認識是一種誤解。表面看,我們現在工會會費的來源有兩部分,工人工資中0.5%,以及企業撥交工資總額的2%。但是理論上講這2%其實是工人工資中的社會組織費,雖然都是直接由企業撥給工會的,但這一塊是打入成本的,是稅前列支的,不是原料,不是技術,只能是勞動成本。但是由企業撥交,割斷了工人與工會的聯繫確是事實。

    市場經濟越深入,中國的勞動者聯合起來捍衛自己權益的需求就越迫切,而作為廣大勞工利益的代表,對工會工作者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必須熟悉勞動關係的運作,熟悉勞動經濟、勞動法律、熟悉工資分配勞動保險等等。而中國工會也需要隨著時代的發展加快改革步伐。

    

    《工人日報》200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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