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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敬璉:向金融機構注資應納入法制軌道
中國網 | 時間:2004 年11 月29 日 |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昨在中央財經大學舉辦的"第二屆中國財經法律論壇"上説,450億美元外匯儲備註資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是必要的,目前看來也是朝著良好的方向前進,不過對金融機構大規模的注資應當納入法制的軌道。

吳敬璉説,對兩大銀行的注資是完全必要的,因為當時銀行的全部資本金還不足以沖銷不良資産,更不要説符合巴賽爾協議所規定的8%的資本充足率了。目前對最終效果下定論還為時過早。

他強調,雖然注資是非常有必要的,但類似的注資問題還是要納入法制的軌道,要設立法制的程式來加以控制。他認為,用外匯儲備去注資,就相當於用鑄幣稅去投資,相當於財政投資,而且是大額的投資。對財政投資有預演算法管理,而對此類投資卻沒有法律來控制,很有可能投資就有去無回。從今年的南方證券、德隆事件以及遼寧證券被託管等等事件來看,如果對類似投資沒有約束的話,鑄幣稅將可能被一再用於填補不良資産的窟窿,從而加重納稅人的負擔。

他認為,對注資要用法律來進行控制,"但這並不是説每一筆錢都要經過人民代表大會去批准。而是説人民代表大會要用法律手段加以控制。" (程勇)

上海證券報 200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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