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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器怎成了貪官的工具

殷國安

    某些事情的發生確實讓人憂慮:一個是以權壓法,一個是媚權枉法;上下都是只知有權,不知有法

    河南省盧氏縣原縣委書記杜保乾大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遭到不少幹部群眾的抵制和鬥爭,其中比較突出的是盧氏縣中藥材集團總公司總工程師張衝波。張衝波因為多次向新聞媒體反映真實情況,以“莫須有”的罪名被逮捕,並最終被判刑兩年零六個月。直到2001年6月,杜保乾被省檢察院拘留,張衝波獲減刑6個月,被提前釋放,但至今還未徹底平反。

    張衝波身陷囹圄,完全是杜保乾一手造成的冤案。張衝波接連不斷向媒體反映盧氏縣的醜聞,杜保乾嚴令中藥材集團總公司的總經理管住張衝波。終於在1999年8月,張衝波被公安局拘留、逮捕。檢察院以所謂“挪用特定貨物罪”提起公訴。在2000年3月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無罪判決之後,杜保乾大罵法院是“一群笨蛋”,要求“給我判3年”,審判委員會人員被迫簽名同意。在張衝波上訴至駐馬店市中院被“發回重審”後,檢察院又按照杜保乾的“快訴快審”的指示,增加了“涉嫌貪污罪”起訴,合併判處三年零六個月。二次上訴後,中院判刑兩年零六個月。

    眾所週知,腐敗分子最怕有人揭他們短,怕丟官棄爵,怕坐牢殺頭。所以對那些揭發他們惡行的群眾,無所不用其極。正因為如此,與腐敗分子鬥爭總要付出很大的代價,有的丟掉飯碗,有的遭到處分,有的無處安身,最嚴重的就如同張衝波那樣,被強加罪名,逮捕判刑。過去山西有反腐敗而被捕坐牢的鄉黨委書記呂凈一,近期瀋陽有因為揭發慕綏新而被勞教700天的老幹部周偉。

    貪官幹什麼壞事都不算奇怪,奇怪的是他們把揭發的人抓去坐牢,居然能得逞。小時候,我們就學過,軍隊、警察、法庭都是國家機器。現在,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一個貪官怎麼能把老百姓隨便地抓起來坐牢?國家機器怎麼成了貪官手中的工具?不錯,貪官在倒臺之前,頭上有金字招牌,一個“縣委書記”的頭銜夠嚇人的。但一個縣委書記的權再大,也大不過法,不能隨意命令公安局抓人,指示檢察院起訴,要求法院判多少年,他沒這個權。明明知道是冤案,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又照辦不誤。一個是以權壓法,一個是媚權枉法,上下都是只知有權,不知有法。還有,專司監督“一府兩院”的人大幹什麼去了?貪官已經倒臺,其陷害百姓之罪要一併清算;那些公檢法中充當幫兇的人,難道可以逃脫責任嗎?至少,這樣的人是不能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了。

    貪官利用國家機器來迫害揭發他們的群眾,這樣的事情讓人驚心動魄。要使這樣的事情不再重演,保證國家機器牢牢掌握在人民手裏,惟有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這已是非常急迫的事。

    

    《工人日報》200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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