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為什麼還不“屠殺”果子狸

自10月10日“廣東省傳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防治研究”科技成果鑒定會上認定果子狸是SARS冠狀病毒主要載體之一的消息傳出後,滅殺傳聞又起。為此,國家林業局相關人士依據最新出臺的《關於促進野生動植物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意見》稱,國家大力支援果子狸等54種野生動物的馴養繁殖,併為其進入市場提供相應的保障措施沒有變(見10月12日《新聞晨報》)。北京有關部門也表示,目前暫不會對果子狸進行清理。

記得在今年1月間,廣東認定果子狸是SARS病毒的主要載體後,全省所有的野生動物市場被關閉,同時封堵外省入粵的果子狸,並在全省範圍內對市場上養殖銷售的果子狸採取全面滅殺行動。當時滅殺果子狸的行動幾乎波及全國,數萬隻果子狸被滅殺處理。但是,這次卻與以往不同,科學報告公佈後,各地沒有忙著組織大規模的滅殺行動,顯示出了一種更加理性的態度。

撲殺果子狸和其他一些典型事件很有相似性,如禽流感、瘋牛病發生時,疫情國家都要發起大規模的殺雞、殺牛行動等,對此,人們大多能夠予以理解。但是,果子狸畢竟不同於牛、雞等普通的畜、禽,而是一種珍稀的野生動物。

雖然有許多專家一直堅持認為果子狸是人類SARS病毒重要的動物宿主之一,具有傳播SARS病毒的能力,但是,始終缺乏足夠的直接證據。現有的科學研究只能表明,SARS病毒具有廣泛的動物感染譜。香港大學和廣東的科技人員在動物中分離到SARS樣冠狀病毒,目前經血清學或PCR檢測有陽性結果的動物涉及包括果子狸在內的多種野生動物和部分家畜,這表明雖然有專家認定果子狸是SARS樣冠狀病毒在市場的主要攜帶者,但是也不表明果子狸就是SARS的惟一元兇(見10月11日《資訊時報》)。

現在回頭來看,當初對待果子狸的態度很值得反思。面對沒有直接證據的科研結論,就由政府組織大規模的滅殺行動,並禁養、禁食,這對一個物種的生長來説,很不公平;同時,就人類應對災害的態度來説,也缺乏理性。

目前,廣東省醫學專家的結論還有待於進一步的證實。但是,人類只有保護野生動物,不濫捕、濫食野生動物,才能避免感染危險病毒。這應該成為大家的共識,而不是災害來臨時貿然地把責任推給某個物種,大開殺戒。 (甘肅 康勁)

《江南時報》 2004年10月13日


國家林業局稱暫時不禁養果子狸
果子狸是SARS冠狀病毒的主要載體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