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小時內必須上報

為保證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江西省政府30日通過了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程式。程式規定,對全省範圍內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實施緊急報告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有關部門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江西省此次出臺的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制度明確,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發生在管轄範圍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時報告。患者超過30人的事故,應在2小時內報同級政府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並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患者超過100人或死亡1人的事故;學校、幼兒園等公共餐飲場所和地區性或全省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産生重大影響的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應在2小時內直接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協調處理。

江西省政府明確,種養殖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交由農業部門處理;生産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交由質監部門處理;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交由工商部門處理;消費環節及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安全事故交由衛生部門處理。各食品監管部門要各司其職,在接到事故的報告後,應立即進行調查處理,5天至7天內向省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反饋處理意見,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發佈。

新華網200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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