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時報》:“春運”政策要考慮農民利益

時至年關,交通運輸的客運、貨運流量都大幅度增加,為了緩解交通運輸壓力,達到“控運節流”的目的,“春運”制度就成了達到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7日開始,一年一度的春運又拉開了序幕,全國上下,火車、汽車、飛機都進入了一級“春運”運作狀態。一説到“春運”人們會自然想到車船路費的漲價,運用價格變化機制來實施“春運”政策是“春運”重大舉措,以適當的高價限制一部分人的流動,從而維護交通秩序的穩定。

在以往的實踐中,“春運”的確對整個交通秩序穩定的維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時,我們是否想到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春運”給農民帶來了什麼?從以往的相關統計來看,“春運”對象中50%以上是農民,而且最為主要的是其中在外打工的農民工,現在“春運”的實施很大程度上也是應對大幅增加的外出農民工而制定的;學生也是“春運”的另一個重要對象,而學生中50%以上又是農民的子女。在全社會大力關注“三農”問題的同時,我們是否該想一下,“春運”對農民來説,意味著什麼?

從“春運”的運作特點和運作體制上來説,“春運”給農民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減少了農民的收入。這是一個很明顯的事實,春運實施的運費價格上漲,就意味著旅客要支付比平時更多的花費,在農民總的收入不變的情況下,農民得到的收入就會自然減少。作為農民,一年中的其他季節,不論是在家務農還是在外務工,都是在盡力的勞作,為多掙得一分收入而流汗,只有到了年關這個時節才外出看看或從外回家看看,然而,“春運”政策的實施就使得農民付出更多的花費,從而用在其他方面的支出就會減少,真正用於農民生活中的其他收入就會減少。

增加了農民的負擔。農民負擔是“三農”問題的主要所在,春運一提價,農民的負擔明顯加重,為了外出購買商品或銷售自己的農産品,得付出更多的運費成本開支,而此時購買商品又會提價,農産品卻不一定提價,這樣農民所要支付的成本就會進一步加大,從而增加了農民的負擔。對在外打工的農民工和家中有在外讀書學生的農民家庭來説更是如此,路費的大幅上漲,讓他們承擔比平時更多的負擔,他們要為一次團聚而付出很高的代價。

上述兩個方面從經濟上造成了農民利益的損失,然而更為嚴重的是現行的交通運輸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購票中的“黑市”、“霸市”,交管部門的“年底意識”造成了農民利益的損失。運費的上漲一般是有一個幅度限制的,一般在10%-20%之間,可是現實中只有少數地方做到這一點,而不少地方則遠超過這個限度,有漲50%-200%的,還有的上漲達到300%以上,這簡直就是從農民口袋中掏錢。各級運輸管理部門雖則加大了對票販的打擊力度,但這只“黑手”卻因歷史悠久而依然存在,他們利用春運契機詐取農民的血汗錢。為了維護交通秩序,加點價、管嚴點本是必要,但交管部門的“年底意識”為了自己的利益擴大收費範圍,加大收費幅度的現象依然存在。

“春運”是為了交通整體秩序的必要之舉,也是維護社會安全的必要措施,這裡説到“春運”給農民帶來的影響並不是“春運”本身所致,而是“春運”的體制和運作環境所致。為了搞好春運工作的同時維護農民的利益,應該從“源”從“流”上來規範。面對春運的現實對象,要考慮農民的利益,進一步科學合理地定價。合理的漲價區間很重要,但我認為有區別性的漲價將會更有效,應從交通的不同地域、不同的運輸區段、不同的運輸對象進行區別價格浮動,這樣可以做到區別對待,協調整體的平衡。

加強“春運”的管理,一要加強運輸管理內部的管理,切實樹立為民思想,真正為民服務;二要加強對運輸的監管,特別是加大對加價幅度的管理,打擊非法亂漲價;三要加大聯合整治力度,從全方位入手,搞好春運管理工作。尊重農民,尊重農民工。春運中農民是重要的服務對象,也是運輸收益的重要來源,不論從哪一方面來説,要視農民(農民工)為服務上帝,維護農民的權益。 (張永亮)

中國經濟時報 200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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