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陽光工程”走出“工程腐敗”的怪圈

按照近幾年流行的造詞法,“××工程”往往是一項計劃的代稱,比如“希望工程”、“五個一工程”。但北京市將要實施的“陽光工程”,卻是實指“工程”的本意,説的是要使北京市今後的各項基本建設工程,都成為“陽光下的工程”。

在政治語言中,“陽光”的最基本的含義就是公開、透明、見得了人。因此在北京市紀委、北京市監察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在基本建設中實施“陽光工程”的意見》中,為“陽光工程”規定了審批、規劃、用地、收費、拆遷、招標、採購、施工、執法、驗收等各個環節的“十公開”和杜絕暗箱操作的“十不準”。這“十公開”、“十不準”不但涉及了基本建設工程的全過程,而且能夠明顯看出吸取過去教訓,針對容易産生腐敗現象的關鍵環節對症下藥的良苦用心。

歸納近幾年各地暴露出的腐敗規律,“工程腐敗”已經成為最顯著也最驚人的腐敗重症。瀋陽“慕馬”案、廣西成克傑案、江西胡長清案、貴州劉方仁案、河北程維高案等幾樁“驚天大案”,莫不與公共工程建設,尤其是其中的批地、招標、拆遷、採購等關鍵環節的暗箱操作有關。有專家總結,目前的高官腐敗,無一不與基本建設工程有關,確實不是虛言。

腐敗的最基本“原理”,是權錢交易。而在基本建設工程中,投下去的都是大錢,而且是國家的大錢、人民的大錢,而掌握這些大錢的必然也是大權。於是基本建設工程中不但容易産生腐敗,而且一旦産生,就是大案,就是國家財産、人民血汗的巨大損失,就是高官的腐敗和落馬。

而防止權錢交易、走出“工程腐敗”怪圈的唯一辦法,就是“陽光工程”,就是讓所有公共工程都成為“陽光下的工程”。只有“陽光”了,才能公開、透明,才談得上對權力的監督,才能杜絕暗箱操作,才能消除那些滋生腐敗的見不得人的陰暗角落。

從現在到2008年北京奧運會還有5年時間,這5年正是奧運場館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的高峰期和關鍵期。北京市於此時大力實施“陽光工程”,顯然有著極強的針對性。應該説,奧運場館及相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對北京市的黨風廉政建設是一次巨大的考驗。在綠色奧運、人文奧運、科技奧運的基礎上,能不能把北京奧運會辦成一次“陽光奧運”、“廉潔奧運”,不但是北京人民關心的事情,也是全國人民和世界輿論都關心的事情。

因此在另外意義上,奧運工程建設對北京的廉政建設也是一次機遇。有中央的重視,有北京市決策部門的高度自覺,有全市、全國,乃至全世界億萬雙眼睛的注視,有各方輿論的高度關注,將有力地促進北京市探索、制定一套嚴格有效的防腐、反腐制度。這套制度不但將保證奧運工程建設的透明、廉潔,也將為北京市長遠的制度建設打下堅實基礎,而且有可能為中國的反腐制度建設探索出可貴的經驗。 (本報評論員張天蔚)

北京青年報 200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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