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業良:學歷腐敗與制度缺損

●近年來有不少人,特別是某些領導幹部,通過各種手段,“巧取豪奪”地獲得了高等院校的各級正規學歷和學位。這實際上是對中國高等教育和知識尊嚴的公然褻瀆,是一種擾亂社會評價機制的公開舞弊行為

●一個國家的學歷、學位氾濫成災到如此地步,價值觀念和評價機制發生嚴重扭曲,如果再不予以根治,將是民族悲劇的開始。如何進一步遏制腐敗現象,考察和挖掘腐敗産生的根源,也許比單純地抨擊腐敗現象,更具革命性與徹底性

●與其相信人們自覺自願地改造和控制自己,不如設計相對有效的制度來約束和規範人們(特別是當權者)的行為。必要時需要用嚴酷的懲罰制度威懾不法行為或違規行為。如果制度落後或出現缺損,就有必要開發出新的制度産品來替代或補漏

社會上對“學歷腐敗”問題,一直反映十分強烈。近年來有不少人,特別是某些領導幹部,通過各種手段,“巧取豪奪”地獲得了高等院校的各級正規學歷和學位。這實際上是對中國高等教育和知識尊嚴的公然褻瀆,是一種擾亂社會評價機制的公開舞弊行為,對追求知識的莘莘學子也不可避免地會産生“負激勵”效應。長此以往,人們對教育的平等性和公正性,無疑會産生一種不應該的價值尺度的扭曲。

大約是在20年前,若干所名牌大學開始在全國不少地方開辦“碩士研究生課程高級進修班或研修班”,並且許諾可以獲得與在校碩士研究生相同的正規學歷與學位。這麼多年來,高校招收了大批社會在職研究生。不管這樣做的初衷如何,但實際上的結果是,降低了入學標準,壓縮了課程門類與課時,把正規授課、考試改為講座、討論式授課和課後寫文章代替考試。

人們看到的是,由於學費相對較高(當時學制兩年至三年的碩士研究生學費一般在五千元至一萬二千元左右),這些研究生中很大一部分是黨政部門或事業單位具有一定職務或特殊利益關係的幹部,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保險公司的負責人和部門管理者。除少數個體經營者之外,自費學習的人數較少。有些官員、企業家,在兩三年的學期裏根本就沒有露過幾次面,聽課、考試都有秘書或者下屬代勞,自己偶爾乘出差、開會之便,單獨拜訪教學管理負責人或授課老師。只要這些人笑納了他們的“心意”,他們的學歷和學位就不會“泡湯”。並且由於學費以及交通費、住宿費一般是公費報銷的,他們的求學過程幾乎是“零成本”和“零風險”。這些在全國各地開辦的碩士研究生教學點,事實上也成為高等院校中某些部門的主要創收來源。如此的“利益交換”,使得這種“學歷腐敗”愈演愈烈。

這般獲得了“碩士”、“博士”學位的官員和企業家,自然在官場晉陞和職業競爭中又具備了新一輪的資本和砝碼,獲得了豐厚的收益。最近幾年,此類“學歷腐敗”又有了新的“動向”,有些官員、企業家竟然紛紛申請成為“在職博士後”研究人員,這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教育奇聞。他們仍然保持平時不露面的“本色”,平時該當官的當官、該發財的發財,絲毫不會影響他們的本職工作,搞“博士後研究”反倒成為玩票性質的副業。如今,企業家、官員成為高等院校教授、博士生導師甚至博士後流動站站長的,已經不算新聞了,不知道再往下發展,會不會有官員、企業家兼職的院士和大學校長。

一個國家的學歷、學位氾濫成災到如此地步,價值觀念和評價機制發生嚴重扭曲,如果再不予以根治,將是民族悲劇的開始。“制度缺損”需要及時修補。“亡羊補牢,未為晚也。”目前中國社會面臨著全面重建個人和組織信用體系的嚴峻挑戰,高等教育機構的組織信用和教育者以及教育管理者的個人信用,尤其需要得到公民社會的確認。如何進一步遏制腐敗現象,考察和挖掘腐敗産生的根源,也許比單純地抨擊腐敗現象,更具革命性與徹底性。

現實的教訓已經告訴我們,不斷蔓延的所謂“普遍腐敗”,並不完全是個人修養的不足或者“放鬆思想宣傳教育的結果”,而恰恰必須從制度的層面進行剖析和予以根治。應當清醒地認識到,每一個個體,包括筆者在內,都不會是生來的聖賢。如果身處要害之位,而且沒有嚴格有效的制度約束,沒有法律懲罰的威懾,我們是否具有足夠的自覺抵禦形形色色之誘惑的自控能力?而如果面對制度缺損的環境,我們堅持潔身自好、一塵不染,又是否能夠得到上司、同僚和下屬的充分信任和普遍認同,從而長期處於權力集中之地而又不被權力和利益關係所左右?

與其相信人們自覺自願地改造和控制自己,不如設計相對有效的制度來約束和規範人們(特別是當權者)的行為。必要時需要用嚴酷的懲罰制度威懾不法行為或違規行為。如果制度落後或出現缺損,就有必要開發出新的制度産品來替代或補漏。只要規則是平等和始終一致的,且絕不允許特權和例外破壞既定規則,由此進行的“公平遊戲”(fair play),才會贏得社會的普遍支援和信任。

(作者夏業良:北京大學經濟學院)

文匯報 200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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