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體制:變革與挑戰

    編者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重要任務,是解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深層矛盾,促進生産力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制度保證。十四屆三中全會以來,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目標的各項改革不斷深化,取得了重大進展,但改革的難度也越來越大。為了探索下一階段改革的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組織有關專家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經濟體制改革的若干重點和難點問題進行了研究,完成了系列研究報告。以下是第一篇。

    一、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

    十四大以來的十年,是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全面推進經濟體制改革、不斷加大除舊布新力度的十年,改革在不少領域取得重要突破,推動了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根本性轉變。

    1.所有制結構日趨多元化,國民經濟的微觀活力增強。公司制改造推動了國有企業制度創新和機制轉換。國有經濟實行戰略性調整,雖然在GDP中的比重下降,但是效益提高。1989~2001年,國有企業戶數由10.23萬戶減少到4.68萬戶,但實現利潤從743億元增加到2388.56億元。各種新型的混合所有制經濟迅速壯大,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個體、私營等非公有經濟蓬勃發展,佔工業增加值的比重由1990年的10%左右上升到目前的1/3以上。多元化的所有制結構符合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産力發展的內在要求,日益顯現出旺盛的生命力。

    2.市場體系基本形成,生産要素市場初具規模。農産品指令性計劃全部取消,目前農産品批發市場年交易額1.3萬億元,佔農業總産值的一半。工業品指令性計劃僅限于5種,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由市場競爭決定,企業普遍實現自主生産經營。資本市場發展迅速,證券市價總值超過4.5萬億元,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和外匯市場相繼建立。勞動力市場的發展促進了勞動者自主擇業,技術市場和房地産市場交易量不斷擴大。市場基礎設施逐步改善,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電子商務等現代化的流通方式正在興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逐漸打破,整頓市場秩序取得積極成效。

    3.積極探索新型宏觀調節體系,間接調節方式開始發揮主要作用。按照現代市場經濟規律,中央銀行宏觀調節職能得到加強,金融分業監管體制逐步完善。公共財政框架初步建立,分稅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宏觀調節由主要依靠計劃指令和信貸規模控制等直接手段,轉向綜合運用發展規劃、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等間接手段。宏觀調節重點由干預微觀經濟轉向調節市場供求總量變動,由追求速度、數量擴張轉向提高品質、效益和優化結構,注重實現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根據國內外經濟形勢變化,適時調整宏觀經濟政策取向和力度,積累了治理通貨膨脹和應對通貨緊縮趨勢的經驗。

    4.收入分配領域的改革逐步深入。平均主義、大鍋飯式的分配製度基本打破,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格局不斷發展,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産要素參與分配的新制度正在形成,各種勞動收入與合法的非勞動收入得到國家保護和社會認可。初次分配領域堅持以效率和貢獻為導向,積極探索市場化的薪酬制度。再分配領域側重維護社會公正,努力保證低收入群體分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各類市場主體創造財富的積極性得到鼓勵。

    5.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穩步推進。以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和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為主要內容,獨立於企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障體系初步形成。到2002年底,全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達1.47億人,是1990年的2倍多,農村參加養老保險人數5462萬人;全國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超過1億人;基本醫療保險全面啟動,覆蓋面達9400萬人。初步建立的“社會安全網”,為形成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深化企業改革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6.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換步伐加快。適應發展市場經濟和加入世貿組織的要求,我國加強相關法制建設,陸續頒布了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一系列重要法律,國務院各部門共清理涉外規章和有關政策規定2300件,廢止830件,修訂325件。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機構進一步精簡,上一輪機構改革全國精簡行政編制共計115萬人。行政審批和微觀經濟干預逐步減少,國務院已取消1195個行政審批事項。中央、地方黨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和管理的直屬企業脫鉤,軍隊、武警和政法機關不再經商辦企業,推進了政企分開。

    改革的深化明顯提高了國民經濟的市場化程度,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逐步增強。農村經濟的商品化和市場化進程也在加快。從商品率看,目前糧食、蔬菜類産品已超過30%,畜産品、水産品超過50%,水果接近90%。綜合國內學者研究測算結果,我國經濟的市場化程度已經超過60%(一些國際研究機構的研究也表明,中國經濟的自由化程度正在提高,在國際比較中的排位逐步前移)。

    中國已經初步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成為發展中的市場經濟國家。這是改革20多年來尤其是十四大以來中國經濟體制發生的根本性變化。這個基本判斷,無論是對國內深入研究如何完善新體制,還是在國際經貿體系中維護我方權益,爭取對中國有利的談判地位,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經濟體制實現根本性轉變的基本經驗

    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是一場前無古人的偉大變革,十四大以來,黨領導全國人民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大膽實踐,不斷加深對改革的規律性認識,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1.不斷推進理論創新,科學指導開創性的改革實踐。十四大明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根本解除傳統計劃經濟理論的束縛。十四屆三中全會勾畫了新體制的基本框架,為經濟體制的根本性變革指明正確方向。十五大、十六大繼續推進理論創新,在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非公有制經濟的地位、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和理順收入分配關係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上,進一步做出創造性的理論貢獻,為推動改革實踐的不斷突破,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和操作指南。

    2.堅持走中國特色的改革道路,善於吸收市場經濟的通行規則。市場經濟既有其自身規律和基本要求,又是一個受制于各國經濟、政治和歷史條件、在實踐中不斷發展的過程。我們立足於基本國情,積極研究、努力遵循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借鑒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和其他國家經濟體制轉軌的有益經驗,儘量少走彎路。始終從中國實際出發,堅持與時俱進,不斷探索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相結合的可行途徑,建立起符合先進生産力發展要求的經濟體制和運作機制,增強社會主義制度的活力和生機。

    3.著力解決深層次體制矛盾,注重制度建設和創新。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新階段,一方面必將深刻衝擊舊體制的核心部分,另一方面更需要以新制度取而代之。因此,需要掌握好“破舊”和“立新”、“廢除”和“建設”的辯證關係,以更大的決心和力度,由易到難,不斷消除深層次的舊體制障礙,同時全面加強各項新制度的建設。及時總結改革的成功經驗,上升為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具有穩定性、權威性的新制度和新機制。

    4.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結合。最近十多年來,國有企業改革、計劃體制、財稅體制、金融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換等相繼進入攻堅階段,既需要統籌規劃,協調推進,同時也要審時度勢,不失時機地實現改革的重點突破。實踐證明,高屋建瓴,統攬改革全局,循序漸進和大力度突破相輔相成,既可減少社會震蕩,又可避免重大改革久拖不決。

    5.改革和開放相互促進,良性互動。閉關鎖國不僅導致經濟落後,更造成舊體制故步自封。對外開放越是擴大,越能注入新的改革動力。擴大對外開放特別是爭取“入世”的進程,尖銳揭示了計劃經濟的深層次弊端,強烈衝擊著落後觀念,空前開闊了國人的視野,鞭策我們主動借鑒世界各國創造的一切先進的制度文明,把改革引向縱深,增強中國經濟體制在經濟全球化中的適應性和靈活性。

    6.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適時有序推進改革開放,關鍵是把握好改革力度、開放節奏、發展速度和社會承受能力的協調統一,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的前提下推進改革和發展,在改革和發展的進程中尊重群眾首創精神,關心群眾切身利益,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在全社會形成推動改革的高度共識和強大動力,實現穩中求進。

    7.用深化改革和市場經濟的辦法防範、化解風險,增強經濟機體的抗衝擊能力。發展市場經濟和開放型經濟,經濟運作環境的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增加,經濟機體內部的潛在風險也會加大。近十年來,中國經濟之所以能夠比較成功地渡過經濟過熱和亞洲金融危機的難關,逐漸緩解近期經濟偏冷的壓力,很重要的經驗是通過推進計劃、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化解金融風險,更多地運用市場經濟的辦法加強和改進宏觀經濟調節,引導經濟結構調整,從而避免了經濟大起大落,使之步入相對平穩的持續增長軌道。

    三、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面臨的主要挑戰

    初步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存在兩個方面的缺陷:一方面,計劃經濟體制的核心部分尚未徹底觸動,深層問題沒有完全解決,這是完善新體制面臨的首要挑戰;另一方面,一些新建立的重大制度仍是框架性的,尚不穩固,還有不少漏洞。這兩方面的缺陷具體表現為:

    1.政府職能與改革開放新階段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履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對政府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職能轉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政府在提高依法行政水準、增加政策透明度和統一性、減少行政審批和微觀事務干預、正確行使對經濟和社會的公共管理職能等方面,還有不小差距。社會公共管理部門的職能明顯薄弱,應對突發事件的預警、組織協調和危機處理等方面的機制很不健全。在開放型經濟不斷發展和不確定因素日趨增加的情況下,建立有效政府的任務更加迫切。

    2.國有大企業改革難度加大,壟斷領域的改革相對滯後。國有大企業機制不合理、社會負擔重、創新能力弱等問題仍然比較嚴重,尚未脫困的大企業尤為突出。壟斷行業的大企業缺乏優勝劣汰的壓力,在經營機制、收費標準和服務品質等方面,與整個社會和消費者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國有經濟佈局戰略性調整任重道遠,該加強的還未完全到位,該退出的也未退夠。國有資産管理體制還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深化國有經濟改革,仍然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中最關鍵的環節和最繁重的任務。

    3.投融資體制改革進展緩慢。投融資活動中的行政干預仍然過多,地方政府通過動用財政性資金、指令國有企業投資和國有銀行貸款等不同方式,頻繁介入一般競爭性領域的投融資活動,往往是低水準重復建設和局部投資過熱的直接誘因。基礎設施等公共産品的投融資領域,仍然欠缺風險約束機制和競爭機制,導致資金流失(包括挪用、侵吞等)和投資效率低下。保護私有財産的法律制度不健全,非公有經濟面對的投資審批過於繁瑣,相關財稅政策、金融政策和投資服務體系也不完善,制約著國內民間投資的進一步擴大。

    4.金融體制存在較大缺陷,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低。國有金融企業尤其是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治理結構和經營機制不健全。直接融資發展不足,證券市場的制度設計缺陷相當突出。金融體系不適應多種所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迅速發展的需要。金融業不良資産比例較高,金融監管比較薄弱。金融業在日益擴大對外開放的情況下,潛伏著較大的金融風險。

    5.社會信用嚴重缺損,市場秩序比較混亂。政府、企業、個人的信用體系殘缺不全,已經成為市場經濟正常運作的重大障礙。一些部門和地方政府干預經濟活動引起的誠信缺失,比企業或個人的誠信缺失更有害,不僅擾亂市場經濟秩序,而且導致政府公信力下降。國家整頓市場秩序的努力,往往受到行業壟斷和地方保護行為的干擾,規範市場秩序的法律制度和執法監督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

    6.社會保障制度漏洞較多。對國有企業老職工的原有欠帳還未完全彌補,存在較大資金缺口。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的新機制不完善,突出問題是:覆蓋面仍然狹窄,繳費率過高而影響覆蓋面擴大;資金來源的可持續性不牢固,國家、單位和個人負擔的比例不夠合理,個人帳戶多是空賬;制度設計過於複雜且不統一,管理成本過高。癥結在於可能産生新的資金缺口,導致制度性的不堪重負。

    此外,城鄉分割的體制性障礙仍然比較嚴重。即使在大量使用農民工的城市,仍然存在不少對農民工的歧視性政策(包括就業、子女入學、戶口、社會保障等方面)。現行收容遣返制度日益顯現出其不合理性。這些計劃經濟遺留的深層壁壘嚴重阻礙工業化、市場化和城市化進程,在下一步改革中應當大力攻克。

    四、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深化改革所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其根本原因在於,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目標的改革,加大了調整原有利益格局、衝擊舊體制舊觀念的力度,使一部分改革主體變為改革對象;同時,建設各項新制度本身,也對改革方案的科學性和預見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從決策者、研究者到執行者,都面臨著重新學習、轉變觀念和不斷適應變革的新挑戰。

    1.我國正處於經濟結構劇烈變化、各種矛盾集中暴露的經濟發展階段,改革的複雜性和艱巨性日益突出。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是在傳統二元經濟結構向現代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由數量擴張型向品質效益型轉變的進程中展開的,各种經濟問題和社會矛盾盤根錯節。這些變革都具有根本的性質,所涉及的規模之大和程度之深,無論在中國還是在世界的現代化歷史上,可能都是空前的。目前,我國淺層次的、容易改的改革任務基本上都已完成,改革進入更深層次的攻堅階段。改革的社會基礎正在發生分化,改革初期各方面普遍受益的局面轉變為部分受益、部分受損的複雜格局。一方面,政府職能轉換勢必精簡機構、人員,削弱一些部門的權力和利益,國有企業深化改革也必然打破一些行業及其主管部門的壟斷地位。另一方面,市場化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不可避免地導致失業增加,並引起國有企業職工身份變化。因此,深化改革面臨的難度和阻力無疑也會加大。在重大改革設想的反覆論證、協調乃至改革方案實施的整個過程中,難免産生推諉扯皮、延誤戰機甚至南轅北轍的情況。面對這種複雜局面,既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又要注意保護弱勢群體,使大多數人受益。

    2.部門自我改革很難徹底,容易引起改革偏離正軌。目前的行政審批制改革,主要依靠政府部門自我申報、自我清理,往往出現避重就輕、避實就虛的問題,不利於根治行政審批權與收費利益密切掛鉤的“權力造租”機制。壟斷行業的改革方案和相關法規,也主要由該行業和主管部門自己制定,難以超脫部門利益、集團利益的狹隘眼界。由於缺乏利益相關方(企業、行業協會、消費者)和利益超脫方(專家、社會公眾、輿論媒介)的公共參與和評議,部門自我改革可能流於形式,甚至被既得利益集團扭曲。

    3.非經濟因素對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制約越來越明顯。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越來越觸及民主政治、政權建設、幹部制度、黨的領導方式等非經濟領域。如果政治體制和上層建築領域的改革進程跟不上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勢必導致經濟領域的一些重大改革難以推開,甚至産生局部逆轉。農村稅費改革在局部地區的反覆,其根本原因就在於農村基層政權疊床架屋,“生之者寡、食之者眾”,使我們面臨陷入“黃宗羲怪圈”的危險。這次抗擊“非典”鬥爭中政府曾一度陷於被動,信譽受到損害,明顯暴露了高官失職、體制分割、觀念陳舊、輿論監督薄弱等問題,這不僅是嚴重的教訓,更是協調推進經濟領域和非經濟領域改革的重大契機。

    4.計劃經濟下形成的傳統觀念和行為方式,仍然有較強的慣性。一些部門習慣於依賴行政手段對經濟生活出現的問題實行禁和堵(如對年年出現的棉花市場波動和漲價現象),不善於運用市場經濟的辦法加以調節,實際效果並不理想。一些執法部門的自由裁量權過大,在非常時期和處理突發事件的過程中公共權力容易過度膨脹(例如最近一些地方開始強制徵收消毒費、民工體檢費等)。政府干預經濟活動的權力仍然缺乏有效監督和制約,對不當干預導致的後果缺乏責任追究,公權侵害私權、行政權侵害財産權、政府漠視誠信的現象難以根絕。

    5.缺乏前瞻性或單純依賴經驗容易導致某些改革不到位,甚至産生始料不及的後果。證券市場在最初的制度設計上缺乏預見性,導致股市問題積重難返,應有的制度創新遲遲不能出臺。漸進式改革道路産生了一些成功經驗,加之領導幹部結構正在發生變化,在改革的指導上可能受到原有經驗和知識背景的局限。此外,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機制還不健全,決策程式規則化、決策諮詢制度等方面的建設和實際執行還有較多漏洞,也容易影響改革方案的科學性。

    以上概括和分析僅是初步的、參考性的。對重點領域的改革經驗和教訓,還需要更深入地總結,以利於深層次改革的推進。

     中國經濟時報 200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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