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抗“非典”須配套特殊經濟政策

    對舉國上下抗“非典”的最終結果,我一點也不懷疑。高層迄今為抗“非典”出臺的一系列政策與舉措無疑都是極具針對性的。在基層採訪觀察發現,抗“非典”還亟須有一些特殊的經濟政策配套。譬如,即刻考慮“非典”時期三産稅負的臨時調整;又譬如,對某些“非典”疫情高發地區臨時停産、壓産企業外來民工的基本生活適當補貼,以減少因其返鄉而可能引發的疫情擴散,等等。

    眼下,“非典”對經濟與社會所造成的衝擊,主要還局限于旅遊、會展、娛樂、餐飲、賓館、商貿、文化消費、交通、生産資料類及日用性工業産品的批發市場交易上。為減少交叉感染的機會,以上三産範疇內的許多行業,經營的品種、時間、內容均已受到行政性干預。

    非常時期採取非常對策,絕對有必要。但也必須實事求是地看到,上述行業中,除少數行業(譬如鐵路、航空、會展等)中仍有規模較大的國有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外,多數行業內的市場經營主體是民營企業。而在縣以下,上述經營主體往往又以個體為主,其中不乏大量的下崗後自謀職業人員。整個三産行業因“非典”而受到衝擊,主要反映為從業人員的收入受到影響。

    收入減少緣自天災,道理上怪不得政府。但政府有必要臨時調整稅負,使從事三産服務業(壟斷類服務行業除外)的勞動者尤其是其中的社會弱勢群體所遭受的收入損失控制在一個合理的範圍之內。

    這樣做,有其邏輯上的充分理由:整個三産服務業內的支付手段以現金為主,為了控制稅源,政府對其中的絕大多數經營單位實行月度包稅。當因天災而發生經營萎縮時,政府若繼續按先前核定的基數包稅,經營者為減少損失勢必大量裁減員工,而首當其衝者又恰好是外來民工。在“非典”疫情嚴重之地區,這等於把大量可能感染SARS病毒的人群推向了社會。

    儘管報上沒有明説,但許多有“經驗”的讀者還是從語音欠詳的新聞語言中悟出,在一些“非典”疫情嚴重的地區,部分企業特別是建築企業的施工工地已經出現臨時性停工。這些由外來民工扛大頭的建築企業內,勞動報酬按天計賬,民工報酬通常要在工程項目告一段落後才能集中發放(其中還有大量欠薪現象)。平日間,民工由包工頭雇人安排“集體伙食”,民工結算報酬時統一扣除。換個角度講,許多民工平時手頭沒有多少零用錢。工地一旦停工,包工頭走了,民工的一日三餐就成了大問題。無奈之下,民工也只能三十六計走為上。

    上週五,溫總理親自到京城的一處建築工地看望慰問民工,這既是關懷與關心,也是為抗“非典”大局計。我覺得除了總理親自到工地穩“軍心”,政府還可借用經濟杠桿之力———通過適當發放補貼,把民工“固定”在工地上。如此雙管齊下,政府方可理直氣壯地明令各工地的包工頭們管住“自己的人”。如果工地還“放羊”,政府就可採取相應的處罰手段,這樣才有可能真正防控民工大規模返鄉。

    總之,國難當頭時,一切有形的損失都可計量,惟一難以計量的是百姓的生命安全!為此,只要有利於抗“非典”,一切可配套的政策與舉措都該儘量配套。 (魯寧)

    《中國青年報》 200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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