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松岳:探索全新管電模式

    電監會有九大職能

    2002年3月,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決定設立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統一履行全國電力監管職責。

    柴松岳介紹説,國務院賦予電監會九項主要職責:一是負責全國電力監管工作,建立統一的電力監管體系。二是研究提出電力監管法律法規的制定或修改建議,制定電力監管規章,制定電力市場運作規則。三是參與國家電力發展規劃的制定,擬定電力市場發展規劃和區域電力市場設置方案,審定電力市場運營模式和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設立方案。四是監管電力市場運作,規範電力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監管輸電、供電和非競爭性發電業務。五是參與電力技術、安全、定額和品質標準的制定並監督檢查;頒發和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協同環保部門對電力行業執行環保政策、法規和標準進行監督檢查。六是根據市場情況,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整電價建議;監督檢查有關電價;監管各項輔助服務收費標準。七是依法對電力市場、電力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電力市場糾紛。八是負責監督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實施,研究提出調整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建議;負責電力市場統計和資訊發佈。九是按照國務院的部署,組織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議。

    與以往行政管理有本質不同

    電力監管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管理電力工業的主要方式,它與以往政府對電力的行政管理有著本質區別。

    柴松岳説,電監會將改變原有壟斷性的行業管理和以政府行政審批為主要特徵的管理體制,以培育和規範市場主體,建立和維護公平的市場秩序為目標,通過制定明確的監管法規和透明的監管程式,遵循依法、獨立、開放、透明的原則,依照國家授權,逐步對行業的準入、成本、價格、服務內容和技術、安全、定額、品質、環保、社會普遍服務等,實施統一的、專業化的監管。這種監管制度的特點在於利用競爭機制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提高電力工業的經營效率。它的運作機制是可預見的、依法監管的政府監管行為,以及資源配置中的競爭性機制。當然,實現這一目標,是一個較長的過程,必須實事求是,循序漸進。

    從三個方面入手

    我國電力市場建設和電力監管剛剛開始,處於探索起步階段。柴松岳認為,在借鑒國外成功做法的同時,許多東西必須立足我國國情,在實踐中探索我國的電力監管模式。

    監管制度的關鍵在於對市場準入和價格的監管。目前,相應的職能還不完全在電監會。因此,我們將按照國務院的授權和分工,會同、配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有關方面穩步推進我國電力監管制度建設,逐步完善監管手段。從電監會本身的職能來講,在認真組織落實、不斷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同時,要從推進電力監管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區域電力市場建設和電力監管組織體系建設三個方面入手,加快建立我國電力監管體制。

    抓好“奠基工程”

    柴松岳表示,作為國務院新設立的行政執法機構,要把領導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和作風建設當作新機構的“奠基工程”來抓。電監會的領導班子成員一到位,就提出要“內抓基礎建設,外樹良好形象”。在認真履行國務院賦予職責的同時,下大力氣搞好機構自身的建設,不辜負黨中央、國務院的期望和重托。要以改革統攬電監會的工作全局,不斷開拓進取,致力於體制和機制創新。

    柴松岳強調,“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於一個新建立的監管機構來講,建章立制顯得尤為重要。我們要按照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政府和國務院對國家行政執法機構的要求,健全電監會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式,通過制度來規範機構運轉程式,規範工作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 (冉永平)

    

    《人民日報》 2003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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