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易綱論銀行改革

    在北京大學召開的一次中國證券市場與金融體制改革研討會上,北京大學國情研究中心的林毅夫和易綱教授就中國的銀行改革問題談了自己的見地。

    林毅夫最重要的是改變結構

    林毅夫教授指出,從發展的角度看,改變我國的金融結構是中國銀行業改革中最重要的。林毅夫指出,四大國有銀行面臨兩個方面的問題:其一是呆賬、壞賬比例太高,在外資銀行進入的情況下,光靠國家信用能否保持大家對銀行體系的信心。其二是具有壟斷性質的四大國有銀行在面對從市場競爭中成長起來的外國銀行的競爭時,如何保證其存款和客戶不會減少。

    林毅夫教授認為,四大銀行的改革固然重要,但從發展的角度來講,最重要的是改變我國的金融結構,改變大銀行與中小銀行、國有與民營銀行的結構的問題。金融體系的基本功能有三點:動員資金、配置資金、風險分散。他們的核心是資金配置功能。未來能動員的資金的多寡、功能決定於現有資金配置功能的好壞,配置的好壞在一定程度上也決定了風險分散的程度。因此,金融結構的有效性取決於金融結構資金配置的有效性。所謂最有效的配置,是指將資金配置到國民經濟中最有競爭力、最有成長潛力的産業和部門,而不是就要將資金配置到最大、最現代化、最高科技的企業。因此,一個國家最有效的配置以及金融結構的有效性可能依賴於每個國家的不同發展階段。中國現階段最有競爭力,最有比較優勢和發展潛力、風險最小的是勞動力密集型産業或區段。這類産業和産業區段中企業的特性是勞動力密集型的中小型企業居多。因此,這個階段的最有效配置以及金融結構的有效性的核心內容在於動員更多的資金支援勞動力密集的中小型企業,更多更好地服務於中小型企業。

    我國現階段的勞動密集型中小型企業依靠間接融資相當困難,他們不太可能到主機板市場融資。同時,二板市場融資也不適合他們。二板融資適合於高成長、高風險、高回報率的企業,我國的中小企業由於依靠引進技術,並不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面臨相當分割的市場,因此市場潛力不如發達國家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中小企業,不適合二板融資。另外,大銀行主要服務於大企業,因此只有中小銀行才能最好地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

    我國的中小銀行相對於中小企業數量太少,因此我們需要大力發展中小型銀行。以前我們發展過中小銀行,發現有許多問題,這主要在於以下原因:其一,資訊不對稱;其二,激勵不相容;其三,責任高度不對等,在這種情況下,容易出現道德風險。因此,首先,在準入上應特別小心,經營者必須有相當大的資金投入,對銀行自有資金必須有嚴格要求。而且,自有資金不能太分散。其次,要有較好的監管。最後,不能揠苗助長。

    易綱 對外與對內開放並重

    易綱教授結合中國企業家進入民營銀行的原因以及以前出現的問題,對中國銀行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議。

    易綱教授指出,私人企業家進入民營銀行業的原因主要有三個:第一,進入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能夠搭建一個平臺,在更大的範圍內利用金融資源。更直白地説,即進入以後能夠更好地為自己的關聯企業貸款,使得融資更便利;第二,進入銀行證券保險,是因為將來他們可能上市,可以套現。第三,將金融業作為一個産業,進入的目的是為了提供比國有銀行、外資銀行更好的金融服務,從服務中獲得相應的回報。

    易綱教授以改革開放初期貴州省某地區包荒山初期,村民上山砍樹,當政策確定長期穩定後,村民反而種樹的例子解釋了90年代初期中國對民營企業開放金融業後所造成的金融風險問題。易綱教授提出,政策的制定應該使得進入者形成長期穩定的預期,減少“撈一把就走”的思想。

    最後,易綱教授對中國銀行改革提出了幾點建議:第一,在金融領域,一定要堅持對外開放與對內開放並重的原則,凡是對外開放的一定要對內開放。中國改革開放最成功的經驗,就是在國有經濟之外長出了一塊非常有效的非國有經濟。我們要將這個最成功的經驗應用到金融領域,避免出現非國有即外資的尷尬局面。第二,在開放的過程中,必須有立法和監管上的主導設計。在今後,民營銀行或者説所有的銀行都不能夠向相關聯企業貸款,要堅決堵住民營企業第一個想幹銀行的目的。第三,要加強監管,吸取過去只重“批機構”,輕監管和控制的教訓。 (金燦)

    經濟參考報200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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