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反壟斷是中國的一項莊嚴承諾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王眾孚昨天在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會議上指出,明年要在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方面取得新突破,反行業和地區壟斷要重點整治供水、供電、供氣等行業存在的強制交易行為,嚴肅查處各種濫用優勢地位實施的限制競爭行為、壟斷性協議行為和反競爭的兼併行為。同時要對一些跨國公司濫用市場優勢實施的限制競爭行為予以規制。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反壟斷工作擺到如此突出的地位,此前似乎並不多見。

    人們所説的壟斷一般指行政壟斷,它主要表現為行業壟斷和地區壟斷。據統計,從1998年到2001年,中國部分壟斷行業違法收取的各種費用高達530億元人民幣。有經濟學家警告説,行政壟斷是目前中國最嚴重的腐敗形式,其造成的損失已經遠遠超過官員貪污受賄造成的經濟損失。套用一個常見的句式:壟斷問題已經嚴重到非嚴肅整治不可的地步了。

    行政壟斷的實質,是依靠政府管制的權力,一方面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即人為控制生産者的資格,另一方面控制産品或服務的數量,其結果是投資少於社會均衡投資,供給少於社會均衡供給,公眾被迫用高昂的價格購買品質低下的産品或服務。打破壟斷之後,大量社會投資者獲得準入機會,供給將大幅度增加,産品或服務的價格自然下降,社會需求將隨之增長。所以從宏觀意義上講,反壟斷將促進經濟繁榮,並可以培育起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

    但反壟斷從一開始就面臨著重重阻力。以當前格局而論,政府是反壟斷的主導力量,而行政壟斷本身就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的利益所在,因此政府採取措施打破行政壟斷,無異於“壯士斷腕”,需要大無畏的勇氣,更需要普通消費者、非公企業、社會輿論等“外力”的監督與推動。同時,一些新興的利益力量憑藉政府資源背景,非程式化地就進入原來已經被壟斷的行業,搶佔了新産業前景的先機,發展成為新的壟斷“大鱷”。這些新興行業也是當前反壟斷的一個重點目標。

    中國的《反壟斷法》已經醞釀了很長時間,目前正在有條不紊地制定當中。《反壟斷法》是中國對世界貿易組織的一項承諾,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後必須履行的一項義務。不過反過來看,中國制定《反壟斷法》,也將有利於抑制跨國壟斷勢力,打擊跨國企業操縱市場價格、産品産量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限制競爭的行為。如果説跨國企業是希望看到中國用《反壟斷法》打破國內的行政壟斷,那麼他們很快也會看到,中國的《反壟斷法》同樣將對他們在中國的壟斷行為構成制約,從而使中國避免重蹈南美和東南亞少數國家加入世貿組織後的覆轍——外國資本與國內權貴資本相互勾結,形成對國內民眾的壟斷性掠奪。

    反壟斷是中國政府對世界作出的一項承諾,更是立志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執政黨對中國人民作出的一項莊嚴的承諾。 (潘洪其)

     《北京青年報》 200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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