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英: 要重視發揮中小企業的重要作用

    中小企業促進法將於2003年1月1日起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光英在16日舉行的貫徹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座談會上表示,中小企業促進法的出臺將對我國中小企業健康發展起到積極的引導和促進作用,要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和鄉鎮企業發展。

    中小企業促進法肯定了中小企業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明確了政府部門促進和引導中小企業發展的職責,提出了國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王光英説,法律明確規定,國家保護中小企業及其出資人的合法投資,及因投資取得的合法利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中小企業財産及其合法收益。必須堅決貫徹落實這些法律規定。同時要進一步完善保護私人財産的法律制度,放寬國內民間資本的市場準入領域,在投融資、稅收、土地使用和對外貿易等方面採取措施,為中小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王光英説,各級政府特別是有關部門應很好地履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職責,制定與法律相應的規定,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進一步體現和發揮法律的作用。對中小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政府有關部門在積極進行扶持和不斷提高服務水準的同時,也要依法規範和引導其經營行為。特別是要大力提倡依法經營和誠實守信,對偷稅漏稅、惡意逃債、生産假冒偽劣産品、污染環境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查處,引導他們重視安全生産和職工權益保護,遵紀守法,誠實經營,講求信用。

    從今天的座談會上,記者了解到,國家經貿委與國務院有關部門目前正聯合開展中小企業劃分標準、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設立和使用管理辦法3個法律配套文件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已經或即將上報國務院予以公佈出臺。

    座談會由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國家經貿委聯合舉行。(沈路濤)

    新聞背景: 我國99%以上企業屬於中小企業中小企業發展將走上法制化軌道

    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是我國第一部關於中小企業的專門法律,標誌著我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走上規範化和法制化軌道,將對我國各類所有制中小企業的創立和發展産生巨大的推動作用。

    根據國家經貿委提供的材料,目前各類中小企業已超過800萬家,佔我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其工業産值、實現利稅和出口總額分別佔全國的60%、40%和60%左右。中小企業也是安置社會就業的主體,是社會的“穩定器”。根據統計,中小企業吸納了75%以上的城鎮就業人口。與此同時,中小企業還對經濟結構調整、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發揮著重要作用。

    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中小企業促進法,明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中小企業的法律地位及管理體制,制定了符合國際通行做法的扶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措施。尤其是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作出了法律規定:明確了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來源,法律規定在中央財政預算中設立中小企業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將改變過去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中的財政資金總量過少、使用分散、來源無保證等問題;法律對採取多種形式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等方面作了規定,形成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支援體系,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提出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措施;明確了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據國家經貿委副主任蔣黔貴介紹,國家經貿委等有關部門正抓緊研究制定起草與法律相關配套文件。現已形成了《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已經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聯合會簽上報國務院;在財政部、國家經貿委、人民銀行對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基本情況進行聯合調查的基礎上,財政部牽頭起草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的草稿,待進一步協調、修改、完善後聯合上報國務院;今年10月,財政部還會同國家經貿委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設立和管理辦法進行調研,初步明確了發展基金的框架和思路,在做好辦法的起草、修改和完善工作後,待條件成熟再上報國務院。 (沈路濤)

    新華社 200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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