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報:經濟增長率——“增長”是“發展”?

    每到年末,有關部門就要對幹部進行考核。考核中有一項硬指標是經濟增長率,不少領導喜歡將下屬各個地方的經濟增長率排名次。經濟增長率高的地方,當地領導就可以一“高”遮百“矮”。而那些經濟增長率低的地方則被看得“一無是處”,當那兒的領導也無臉見人。

    對政府官員進行政績考核十分必要,但是筆者以為,過分強調經濟增長率,甚至把經濟增長率作為衡量當地領導工作績效的惟一標準,這種做法不妥當。

    片面強調經濟增長率,容易導致政府的短期行為。由於增長率這種硬指標給地方領導形成巨大的壓力,許多領導迫不得已在經濟活動中採取一種急功近利、立竿見影的指導思想,盲目追求短期內的經濟成就,給經濟建設帶來嚴重的損失(這種損失往往是經過短暫的“繁榮”之後才表現出來的)。

    90年代後期,中國幾次全國性範圍內爆發的生態問題,如黃河斷流、長江氾濫、北京沙塵等,都是短期行為長期積累形成的惡果。

    經濟增長率的唯標準觀是地方領導在抓經濟工作時重經濟增長數字,輕經濟增長品質,盲目上項目,鋪攤子,把“發展才是硬道理”狹義地理解為“GDP增長才是硬道理”,抹煞了“發展”與“增長”的區別。

    經濟量化考評雖然簡單方便,易於操作,但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很容易搞形而上學。經濟增長的唯標準觀撇開各地經濟基礎、地理條件、産業結構等影響經濟增長的諸多因素,片面追求統計數字,拋開品質比數量,難以對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作出客觀的評價。這就迫使地方領導在經濟工作中重形象工程,輕基礎設施。為了達到上級領導政績考核的要求,許多領導傾向於搞那些顯示成績的工作,如建廠房,修街道,搞示範區、科技園,淡化、敷衍那些不能顯示自己政績的工作,比如教育、環境保護、醫療衛生等。

    經濟增長的唯標準觀促使一些地方領導大搞數字遊戲,縱容統計腐敗。政績往往包含了一種“年年進步”的要求,但是“邊際收益遞減”的經濟規律告訴我們,經濟增長無論是在宏觀上還是在局部都不是直線上升的。這就迫使一些地方領導為了政績,不惜欺上瞞下,弄虛作假,在統計數字上灌水,搞“官出數字”、“數字出官”的遊戲。這種做法壓制、排斥敢説真話的人,營造一種説謊話的氛圍,搞壞了社會風氣。

    在市場經濟中,經濟增長狀況是好是壞,並不需要外在的評比,企業興衰完全是企業自己的事。真正政企分開的政府不會把自己轄區內的公司企業的每一次盈虧作為自己的成敗榮辱,而不顧一切地幫忙、干預、控制。

    “政府工作經濟化,經濟工作政績化”是政企還沒有完全分開,政府還在支配微觀經濟活動的必然結果。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是一個解放生産力的過程,它要求政府把那些不需要自己去辦、自己也辦不好的事情交給社會,同時政府以更大的精力去抓那些自己該做的事情,去做那些市場機制解決不了的事情,使社會管理更加有效率。

    政府的正業是健全法制,維持公平合理的競爭和分配秩序,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經營環境。政績考核的標準應該向這方面傾斜,而不能抱著經濟增長的唯標準觀不放。(李 劍)

    

     《人民法院報》 200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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