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 話《英雄》被冷遇 誰的奧斯卡情結在飛

    在國內呼聲很高、一直為電影從業者和觀眾所看好的年度大片《英雄》,終於入圍2003年奧斯卡獎最佳外語片獎了,可隨之而來的美國方面的消息卻讓大家樂不起來。一是該片因為檔期的問題無法參評單項獎,二是代理公司在奧斯卡風向標——金球獎的評選造勢上根本沒打算下什麼功夫。這好比是一盆冷水澆上了一塊已燒得火熱的鋼炭,冒出的濃煙讓人嗆得猝不及防。

    有些人擔憂,好不容易有這麼大腕的導演肯導,有這麼多國際級的華裔明星肯演,好不容易才趕上明年奧斯卡的評獎檔期,這麼一“冷處理”,不是沒戲了?有些人不忿,好好的非要去奧斯卡湊什麼熱鬧,上趕著把片子賣給代理方,卻不入人家的“法眼”,人家根本不想給你使勁。贏了好説,輸了就會被人指責跟風、迎合好萊塢趣味還沒迎合到點子上……

    其實,這裡面有兩個問題。一是《英雄》參評奧斯卡只不過是種商業行為,與愛國主義、民族自豪感扯不上多大關係,很多人對該片寄予了極富內涵的期望是大可不必的。二是《英雄》既然是商業片,套句流行用語——就應該“與國際接軌”,它的拍攝、製作、發行也就應該符合國際慣例,代理公司採取什麼樣的操作方式自有它的理由,我們也無須大驚小怪。反觀之,我們是不是要想一想,為什麼名頭很響、很舍得下本錢並且很善於炒作影片的米拉麥克斯公司不肯給《英雄》“機會”?這部影片與好萊塢商業大片又有多少差距?決定參評奧斯卡的時候有沒有把自己放在與其他國家的影片同等的位置上去比較?是否有一顆平常心去對待參評奧斯卡這件事?

    説到底,《英雄》與奧斯卡之間的關係不過是一種利益關係,而這部影片到底好不好看還得觀眾説了算。 (燕鳴)

    

     《華商報》 2002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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