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報:制度引導財富認知

    上周,因努力為《福布斯》尋找中國內地富翁、並向國人傳導“富豪排行榜”概念而為國人熟知的英國人胡潤,在接受一家媒體採訪時説的一番話很有些趣味。大意是,對於富豪榜,中國內地人和美國人的反應是不同的。中國內地人的反應更多地集中在財富數字的本身,而美國人則更多地關注財富數字背後的故事。他們更在乎誰今年做了些什麼事情,選擇了一些什麼新的行業,他們選擇對自己是否有指導作用。

    對於自己的觀點,胡潤還有一個更有意思的解釋———産生這樣的差別當然與中國內地剛剛開始這樣的排行榜有關,當人們越來越熟悉這些富豪時,他們才會關心符號背後的故事,以及他們在這一年中所做的事情對於整個國家而言有什麼樣的意義。

    胡潤的觀點以及對觀點的説明,道出了這樣一個事實,即我們對財富以及如何創造財富,還處於一個很初級的認知階段。其實,還有一點,胡潤沒有直接説出來,即人們對於財富的尷尬心態,説到底,就是對於財富又愛又怕的心理,以及對創造財富的環境的疑問,導致人們對於財富的一種灰色心態——從“夾縫”中生長出來的財富可能是非正義的。

    引導人們對於財富的正確認識,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制度建設。

    從1982年,黨的十二大首次明確鼓勵勞動者個體經濟在國家規定範圍內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適當發展”,作為公有制經濟“必要的、有益的補充”,到1999年,中國《憲法》寫入“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的內容,並明確提出“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直至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第一,必須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第二,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援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第三,堅持公有制為主體,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統一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不能把這兩者對立起來。各種所有制經濟完全可以在市場競爭中發揮各自優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20年漫長的制度建設,落實在百姓具體生活中,就是對於財富的認知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人們意識到財富是可以積極主動追求的;以合法手段創造的財富是受法律保護的;財富沒有所有制的概念,所有能夠對社會産生推動力的合法的財富創造,都是對社會的貢獻。

    但這只是完成了財富認知的一部分,合理的制度不僅要引導人們如何去創造財富,還要引導人們懂得如何去運用財富。積極的制度能夠促使個人在創造財富的同時,帶動其他的人一起創造財富。聯想以它積極的分配製度促進企業的財富創造,同時,也為社會創造了成百上千的百萬富翁。土地流轉制度改革促使安徽省鳳陽縣劉府鎮趙莊村民營企業家趙世來將自己積累的財富投資租用趙莊村1萬多畝土地,實行規模化農業大生産,帶領更多的農民走上富裕路。

    這些制度就是引導財富創造者們,如何以積極的方式,用自己的財富為社會作貢獻的行動指南,而它的作用不僅僅局限于經濟領域,在文化藝術、科技進步等方面,制度同樣可以成為引導財富的力量。 (郝洪)

    

    《國際金融報》 200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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