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我們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還有多遠

    11月8日,江澤民同志在十六大報告中莊嚴宣告:“我們要在本世紀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準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

    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目標。在2000年,我國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了小康水準。那麼,總體上的小康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還有多遠?

    自鄧小平同志提出二十世紀末我國將達到小康生活水準的目標後,1991年國家統計局等12個部門提出全國人民生活小康水準標準。它包括每人平均國內生産總值、恩格爾系數、城鎮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等16項指標。據國家統計局介紹,到2000年,這16項指標中,除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每人平均蛋白質攝入量、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基本合格縣三項指標外,其他13項指標均完成或者超額完成。國家統計局用綜合評分方法進行測算,1990年全國小康實現程度為48%。2000年,為96%,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準。

    總體上的小康是一個低標準的小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是一個較高標準的小康。2000年底,我國每人平均GDP只有800多美元,屬於中下收入國家的水準。而到2020年,我國每人平均GDP將超過3000美元,達到中等收入國家水準。小康水準有一個從低到高的發展過程,總體上的小康只能説是剛剛跨過小康的門檻。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將使人民生活更加殷實、寬裕。

    總體上的小康是一個偏重於物質消費的小康。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除了注重物質生活提高外,還特別注意人們的精神生活、以及生活環境的改善等方面,實現社會全面進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追求的是物質、政治、精神和生態文明的共同發展。單就消費而言,人們可以衣食無憂,把更多的時間和金錢花費到精神消費和享受消費上來。

     總體上的小康是一個發展不均衡的小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將縮小地區、城鄉、各階層的差距。到2000年,我國尚有3000萬人溫飽沒有完全解決。城鎮也有一批人口在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還有相當數量的人口雖然溫飽問題得到解決但尚未達到小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將加快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發展,體現社會主義共同富裕原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惠及十幾億人口,所有現在沒有達到小康水準的,都要努力爭取儘快達到。就消除城鄉差距而言,二十年後基本實現工業化,農村勞動力的比重將從目前的50%,降低到30%。

    中國的小康之路

    小康一詞,源出《詩經》:“民亦勞止,汔可小康。”而作為一種社會模式,小康最早在西漢《禮記禮運》中得到系統闡述,成為僅次於“大同”的理想社會模式。這以後,小康社會和小康生活,作為一種社會理想,散發著誘人的魅力,逐步走入了尋常百姓的生活用語當中。

    鄧小平最早提出“小康”

    1979年12月6日,鄧小平在會見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時使用“小康”來描述中國式的現代化。他説:“我們要實現四個現代化,是中國式的現代化。我們的四個現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們那樣的現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到本世紀末,中國的四個現代化即使達到了某種目標,我們的國民生産總值每人平均水準也還是很低的。要達到第三世界中比較富裕一點的國家的水準,比如國民生産總值每人平均一千美元,也還得付出很大的努力。中國到那時也還是一個小康的狀態。”

    1984年,他又進一步補充説:“所謂小康,就是到本世紀末,國民生産總值每人平均800美元。”

    十二大首次使用“小康”概念

    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確定“從1981年到本世紀末的20年,我國經濟建設總的奮鬥目標是,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力爭使全國工農業總産值翻兩番……,實現這個目標,城鄉人民的收入將成倍增長,人民物質生活可以達到小康水準”。這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首次使用“小康”概念,並把它作為主要奮鬥目標和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階段性標誌。

    實現總體小康生活

    1987年10月,黨的十三大正式將實現小康列為“三步走”發展戰略的第二步目標。同時指出,我國現代化建設將取得新的巨大的進展,人民群眾將能過上比較殷實的小康生活,人民普遍豐衣足食,安居樂業。

    1990年12月,黨的十三屆七中全會審議並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的建議》對小康的內涵作了詳細的描述,“所謂小康水準,是指在溫飽的基礎上,生活品質進一步提高,達到豐衣足食……”

    經過改革開放20多年的奮鬥,到2000年,我國順利實現了“三步走”戰略的第一、二步目標。一個12億多人口的發展中大國,不但解決了溫飽問題,而且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了小康水準。這是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豐碩成果,是中華民族發展史上一個新的里程碑。

    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2000年10月,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提出,從新世紀開始,我國進入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

    2002年11月8日,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進一步明確了今後二十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任務:我們要在本世紀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準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

     (趙承劉健)

     新華社 200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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