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綱:正確認識企業的價值  

    天下沒有賣不出去的東西,只有價格不對的東西。賣不出去東西,説到底是因為價格太高;若價格足夠低,總會有人買。有人説白給都不要,也就是價格等於零也沒人要。但即使價格等於零可能也是價格太高了。這就涉及到怎麼理解資本的價值或市場價格。資本的價值不是它的賬面值,賬面資本的凈産值,無論是凈資本還是總資本,那個價值是資本的“成本價格”,而所謂資本,是一個未來收益的手段。

    

    同資本的價值取決於未來的收益,嚴格地説是“預期未來收益總和的折現值”。未來收益越高,企業資本的價值越高,儘管重置成本可能很低;而企業未來收益越低,企業資本價值就越低;如果預期未來是虧損,那麼嚴格説來資本的價格是“負的”,什麼叫負價值,就是你得貼錢才能賣出去。

    

    這個理論假定,是有現實依據的。最大的例子是德國,德國政府花了2600億美元,把東德的國有企業最終賣了出去,也就是説東德的國有資産的價值是負2600億美元。德國政府的那些錢當然不一定就真的是給到了企業買主的手裏,而可以是用於創造資本重組的條件。比如安置工人,清償債務,清理污染,這樣才有人把企業接過去。

    

    在此,我們已經看到了資本買賣當中的複雜性:第一,資本的價值不取決於“過去”,而取決於“未來”。也正因如此,第二,資本的價值決定有“主觀性”。

    

    資本的定價既然是一個對未來進行預期的主觀行為,在任何時候都可能是有爭議的。這裡可以先假定在目前我們一時難以取得一致的意見,從而只能在設定一些基本的“底線”的前提下進行交易。比如説,我們可以將一種流行的、被較為普遍接受的底線當作資本定價的前提:國有企業的資産出售價格,至少要相當於國有企業的凈資産。這也是一種主觀認定的資産價格,本質上它與任何其他資本價格沒有什麼不同,所不同的僅在於現在這個價格(底線)是可以在政治上被接受的。

    

    一給出上面這樣一個“底”,國有企業就被分成了兩組:一組是市場競出的價格高於凈資産價值的企業,可以認為是“好企業”,另一組則是按凈資産價賣“沒人要”的企業,也就是市場價格實際低於凈資産值的企業,可以稱為是“壞企業”。這時我們怎麼辦?

    

    市場價格低於凈資産值的企業,要按凈資産值賣而“賣不出去”,是自然而必然的。因為從買者的角度來看,就是沒有買的理由,否則買了就要虧本。所以,在給定的前提假定下,我們無法先賣這一類企業。

    

    但是,現實中的悖論是,好的企業大家都想繼續持有——“好好的為什麼要賣”?而對於那些不營利、虧損的企業,則都想要先把它們賣出去,想把包袱甩掉。現在人們説“企業資産重組”,眼睛盯的、心中想的其實都是那些壞的企業。而壞企業虧損、臃員,負債,又要以凈産值的價格出賣,當然是賣不出去的。這其實不是國企改革的悖論,而是一切改革的悖論,那就是“好的時候不想改,壞的時候改不動”。改革是非常痛苦的事情,賣企業也是非常痛苦的事情。悖論就在於企業不到運作不下去、開不出工資,誰也不想去賣它;而到想賣的時候,按照我們可以提供的條件,又已經沒人要了——你都不想要,為什麼別人會想要?可以説,“賣不出去”會是改革當中相當普遍的現象。(樊綱)

    

    《經濟參考報》20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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