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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敬璉:産業升級應學台灣經驗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5 月31 日 | 文章來源:青年時報

“就浙江在內的長三角地區來説,民企産業升級有兩種模式,一是南韓式的,二是中國台灣式的。我認為後者更適合浙江。”昨天下午,從外地趕來的我國著名經濟學者吳敬璉老先生在杭州發表了演講。

吳敬璉是在由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和浙江省政協發起組織的“長三角(浙江)民營經濟研究會”成立活動上發表這一觀點的。

據介紹,就長三角地區而言,資本投入實現的貢獻率平均在六成以上,而依靠技術進步實現的貢獻率僅為兩成。“這一數字已遠低於國內的深圳等一些地區。”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説。

吳認為,由於民企普遍存在過度集中于加工、裝配等領域,對資源依賴大,並極容易造成環境污染。就目前看,大部分的民企已經面臨“奈米級利潤”(幾乎為零利潤)的狀況,因此産業升級已經是不可回避的問題。而浙江由於起步早,在升級上已經形成了一定基礎。

那麼什麼樣的産業升級才是理想的?對此,吳敬璉認為,就目前的發展水準看,做到技術進步、效率提高就應該是産業升級,而非傳統意義上的做大、做重。

“比較而言,現在的沿海地區非常像當年四小龍中後期狀態。經過分析,我覺得裏面有兩種模式。”吳介紹,南韓模式講究的是政府扶持大財團,從而促進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台灣模式則講究市場競爭,讓一大批的中小企業逐步發展,促進發展。

南韓模式雖然在短期內實現了快速發展,但明顯後續乏力,而且發展的成本過高、效率也低。反觀我國的台灣地區,通過市場競爭起來的一大批企業,則在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大作用。

“我們回過頭來總結分析,顯然後一種模式更適合浙江,乃至整個

長三角。”

落實到具體實施,昨日也在現場的國家發改委中小企業司副司長王黎明表示,目前的民企發展還存在法制、政策以及服務等多個方面問題。對此,發改委將在今年就七個重點進行改進。他透露,目前發改委已經出臺一份清理性文件,就針對與“非公經濟36條”相抵觸的法律法規,爭取在年內就實現對民營經濟限制性法規的全面清理。

此外,王黎明稱,發展民營經濟的配套措施也在加快制訂當中,爭取今年的總數將不低於去年水準(去年總共為210多個),將涉及財政、稅收、金融、擔保等多個層面。

(記者 虞清泉 王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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