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計息利率不變 29日後的按新利率執行

10月29日利率調整後,許多人對已繳存公積金的計息利率産生疑問。昨天(10日),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明確,住房公積金計息利率不變。

據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有關人士介紹,由於本次中國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未涉及活期存款利率和3個月整存整取利率,因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也不作調整。按照有關規定,職工當年繳存公積金按活期利率計息,上年結轉利率按3個月整存整取利率計息。職工2004公積金年度繳存額的計息利率為0.72%,上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計息利率為1.72%。

此外,自2004年10月29日起,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利率進行調整,利率上調幅度為0.18%,具體調整情況為:1至5年(含5年)期利率由原3.60%調整為3.78%,5至30年(含30年)期利率由原4.05%調整為4.23%。

對於2004年10月29日(不含)以前發放的個人貸款仍按照原利率執行,借款人可按照原還款額還款,自2005年1月1日(含)開始執行調整後利率,按照新確定的還款額還款。2004年10月29日(含)後發放的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按照調整後的利率執行,還款額按照新利率標準確定。(張曉莉)

《北京晨報》 200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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