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每月25日前須上報新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

據《中華工商時報》報道,建設部今天對各省級人民政府明確提出:從10月份開始,在每月25日前須將新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拖欠數額上報建設部。

將在今天下發的《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的通知》同時要求各省級政府,須將清理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計劃安排,于10月25日前通過中國工程建設資訊網上報國務院,同時抄送建設部、發改委和財政部。

這份《通知》要求各級省政府,從本季度開始,在每個季度最後一個月的25日,要向國務院報告上述清欠工作的具體進展情況。(陸昀)

中新網 2004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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